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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权,内乡县马山口镇樊岗村村民李现忠在外奔波了十多年,不过今年这个春节,他可以回家了。因为在检察院的帮助下,李现忠拿到了被拖欠的工钱,十四年讨薪路画上句号。
垫资修路,工钱无着落
那是2000年8月,内乡县马山口镇樊岗村村民李现忠与堂兄弟一起和夏馆镇吴岗村委签订“修路协议”:等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工钱13.4万元。协议签订后,李现忠多方筹措资金,购置修路工具,租借运输车辆,寻找民工,拉沙进料,搭帐篷,修锅灶,在吴岗村外的林子里,开始了风餐露宿的修路生活。
10个月后,工程如期竣工,拿到验收合格报告书后,李现忠由衷地高兴,艰苦的修路历程终于结了硕果。2001年7月,李现忠带着协议,来到吴岗村委,村委只给了他1万元,要他下个月再来。一个月后,李现忠再次找到了吴岗村委,这次对方仍是只付了1万元。此后两年多,李现忠每月都上山找吴岗村委要钱,每次对方都称没钱或避而不见。几十次的奔波,付出坐车和生活费用达8000余元,仅收回工钱8万多元。
夫妇维权,遭遇执行难
2004年3月,为了讨回公道,李现忠夫妇也搬进吴岗村支部。接着,便将吴岗村委诉至法庭。
2004年11月,在夏馆法庭的调解下,双方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但吴岗村委仍不履行调解协议。最后,李现忠申请法庭强制执行,亦未果。钱要不回来,李现忠夫妇经常为此争吵。
2014年10月初,内乡县检察院在该镇举行民行检察宣传咨询活动。已失去追薪信心的李现忠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到宣传台前咨询。
民事执行,检察院监督
听了李现忠的申诉,内乡县检察院决定跟进,并立即启动民事执行监督调查程序。经对案件仔细审查,检察院全面掌握了法庭执行标的款不力等情况。
为了追回李现忠全部的辛苦钱,该院干警张正茂深入村组,细致调查,发现吴岗村委有88亩河道杨树林,于2013年元月承包给了该村另一债权人闫某,承包费19.6万元,并通过夏馆司法所公正,签订了承包协议。于是,该院民行科决定以此为突破口。
2014年11月12日,该院组织吴岗村委、李现忠和闫某三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明确吴岗村的88亩河滩林由闫某承包经营,闫某承担吴岗村委拖欠李现忠剩余4万多元工钱的还款责任,先支付10000元,剩余欠款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全部还清。为此,该院还联合法院、工商等部门签定了关于依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管理规定。(通讯员 汪宇堂 武睿刚)
来源: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