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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活] 深圳八成人遭遇过家暴 近一成配偶之间存在性暴力

发表于 2015-2-4 07:46:0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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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家庭暴力情况如何?一份深圳市妇联委托深圳大学社会学系于2014年5月在全市范围开展的一次问卷调查,结果令人吃惊。调查对象为深圳市18岁以上的户籍和非户籍成年居民,包括已婚、再婚及同居人士,调查结果反映深圳“遭受过家庭暴力的人数可能在80%以上”、“4%-10%的配偶之间存在不同形式的性暴力”、“近两成的被访者及其配偶对孩子有家暴行为”……调查机构呼吁,反家暴立法已经迫在眉睫。

八成深圳人遭遇过家暴

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人数比例高达65.5%。而考虑到本次调查以结婚及同居的中青年人为对象,老年人较少,孩子不在调查之列,因此,调查机构认为:“实际上遭受过家庭暴力的人数可能在80%以上。”

在家庭暴力表现上,配偶间的肢体暴力以推搡、用力抓及用脚踢对方,以及拉扯对方和向对方丢东西等几种方式为主,其他形式的肢体暴力发生的比例较低。肢体暴力导致伤害程度的一般情况是身体疼痛及扭伤等。

配偶之间发生争吵的比例比较高,高达四到五成的家庭都存在这种情况。吵架的方式以吼叫、辱骂、贬损对方及摔门和不理睬等为多,发生的比例和频次都比较高。

值得一提的是,有4%-10%的配偶之间存在不同形式的性暴力,其中以不理会对方戴安全套要求以及以非武力方式强制与对方做爱两种方式为主。但仍然有4%-5%的配偶以威胁或武力方式强迫与对方做爱。

两成家长对孩子有家暴

老人和小孩作为弱势群体,受到的家暴行为更加值得关注。调查显示,在深圳,这个比例也比较高。

近6%的老人之间存在前述嘲讽、侮辱、威胁、殴打等暴力行为。4%-5%的家庭存在子女及其他成员针对老人的暴力行为。

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现象比较普遍。近两成的被访者及其配偶对孩子有家暴行为;其他家庭成员对孩子进行过家暴行为的比例也达到5%左右。

三成同居者对家暴不了解

调查显示,在对家庭暴力认知度及态度方面,77.7%的被访者知道家人之间嘲讽、侮辱、威胁、殴打、性强迫等行为属于家庭暴力,22.3%的被访者表示不知道。认知程度与婚姻状况、年龄和文化程度存在显著性相关关系。已婚者对家庭暴力的认知程度高于再婚者,而再婚者又高于同居者。同居者中有近三成的人对家庭暴力缺乏了解。

30-39岁年龄段的被访者对家庭暴力认知程度最高,30岁以下的被访者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度较低。而且家暴观点与教育程度呈明显的相关关系:文化程度越低,越倾向于把家庭暴力看成是家务事;文化程度越高,越认为家庭暴力是社会事情。

另外,在家庭暴力应对上,不少被访者认为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该反抗或者向警察、亲友、妇联等组织以及专业机构求助,但在实际碰到时很多人仍然选择忍受或者沉默。

在立法态度上,高达九成的市民赞成反家暴立法。年龄越轻的人越赞成反家暴立法;教育程度越高的人越赞成反家暴立法。户籍居民比非户籍居民更赞成反家暴立法。

案 例

孩子受父亲影响对母亲动手

记者从深圳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了解到一些典型的家暴个案,情况让人心酸。

小丽结婚十多年,在一公司任普通职员。丈夫阿明受过高等教育,在一个大型企业任部门经理,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但是,阿明有较为严重的家暴行为,对孩子也特别严格。小丽在和阿明打架后,阿明曾多次让小丽“滚出去”并把小丽反锁在门外,直到小丽自己承认错误,才让她进门。甚至有一次,小丽无奈之下向警方求助,阿明也不开门,警察也没有办法,社工去了也没用。在朋友家借宿了几天才和好。

此外,上小学的孩子多次目睹家暴现场,脾气很像父亲,自主能力差,对母亲依赖。但是一生气就对母亲拳打脚踢,埋怨母亲什么也做不好。小丽说:“孩子自主能力不强,什么都要我照顾,稍微不满意,孩子就发怒动手,让我觉得很寒心。感觉他很怕他父亲又很像他父亲。我过去一直忍让,感觉孩子很可怜,想多给他一些爱弥补他父亲的冷漠,现在感觉可能方式不对。”

小丽认为,孩子是受到了不良环境的家庭影响才发展成这样。她也想离婚,但害怕离婚后经济条件不如阿明好,得不到儿子。

小丽希望,能够建立家暴庇护中心,让遭遇家暴而无家可归的妇女儿童能够有安全的栖身之所。

把儿子关卧室后暴打妻子

建议

建立反家暴基金和庇护中心

小芬与丈夫阿达结婚十多年,独生子今年9岁。丈夫阿达为退伍军人,现在是从事房地产建筑项目的工头,家庭经济收入可观,为小康家庭。

阿达有严重暴力倾向,经常对小芬实施家暴。小芬说,阿达当过兵,也学过一段时间散打,所以力气较大,出手没有轻重,曾经将自己打到住院。家暴发生时,小孩多次目睹现场,有时阿达甚至会把孩子关进卧室,继续实施家暴。

而且,阿达对孩子也非常严格,一次将当时只有6岁的孩子嘴角打出血。小芬向社工反映,自己整天担惊受怕,觉得孩子也很害怕。小芬提出离婚,但阿达不同意,并威胁说只要离婚就会伤害小芬和她的家人。

如今,小芬非常苦恼,她向社工抱怨说:“我报警之后,警察也只能对丈夫进行劝解。妇联、社区能找的都找了,没有什么办法。我现在想离婚,但是又没人能保证我离婚后不被丈夫威胁和骚扰。之前分开过几次,丈夫都能找到我,然后就闹事,我也没办法。继续这样下去,我真担心自己有一天会忍不住杀掉他,让我和孩子都解脱。都说法制社会,那谁来帮帮我?”

小芬非常希望能加快反家庭暴力立法的进程,她希望能有一个遭遇家暴者的专门的庇护中心,法律也应该有对受暴者后续的一个保护,有警察可以及时干预,“现在的保护令我觉得保护不到我”,她说。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调查机构提出了几点关于反家暴立法的建议。

首先,是尽快进行反家暴立法。这既是保护弱者、促进和谐、提高文明的需要,也是民意所向。其次,反家暴立法一定要突出明确性和可操作性。由于家庭暴力的干预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突出专业反家暴机构及心理咨询机构的作用。再次,要强调对老年人、妇女,特别是儿童的保护。

另外,建立家庭暴力防治系统和机制。反家暴系统应包括公安、司法、卫生和妇联等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应突出妇联和公安的作用,建立保护令制度,设立反家暴专项基金、反家暴热线及家暴庇护中心,对受暴者提供保护和救济。同时,对施暴者进行处罚及教育。

重视社区及社区组织以及法律援助在反家暴体系中的作用。由于家庭暴力的干预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突出专业反家暴机构及心理咨询机构的作用。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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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4 13:55:38 | 查看全部
家暴应该杜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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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4 13:55:48 | 查看全部
问好云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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