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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8楼初卫平于2015-02-04 09:29发表的 : 不管从事任何工作,都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这是干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任何企业均不能违背。
引用第10楼鸿雁于2015-02-04 09:38发表的 : 我是正方
引用第11楼羊君于2015-02-04 09:39发表的 : 不管男女都应该一视同仁,另外再根据应聘者的身体状况,考虑是否适合该工作!不能搞性别特定,这是违反《劳动法》的!
引用第15楼宝石花的心于2015-02-04 10:17发表的 : 我支持快递公司的决定。这并不存在歧视。我也是女人,知道女人在有些方面的确处于劣势,比如,体力,男人一次能拿100斤,女人行吗?比如,耐冻性,男人可以在寒冬一站半天,女人也能站,但会留下很多隐患。比如,来自异性的骚扰,送快递必然要接触形形色色的人,骚扰男人的女人一定要比骚扰女人的男人少,特别是青春靓丽的女孩子。再比如,偏远的地方能让女人去吗?公司一定不会涉这个险。那么一个女孩的到来必然影响公司的工作分配,出于盈利的角度,自然要规避这些,所以不录取她也是情理之中。
引用第17楼冰玉天使于2015-02-04 12:50发表的 : 【正方】 支持女大学生的勇气。就业不分男女,在自身衡量工种以后的就业范涛以内应该给与支持。如果她自己干不来,她是不回去那里应聘的,这还是常识。企业不应该给予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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