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23|回复: 3

[就业动态] 深圳今年第一批人才引进名单出炉 3531人正接受公示

发表于 2015-2-5 07:46:4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5年度第一批在职人才引进名单“出炉”,共3531人,昨起接受公示。

作假者5年不得申办

据了解,我市2015年人才引进工作于1月20日上午10时开始正式申报,今年人才引进核准分值与往年一样设定为100分。第一批是信息申报时间在1月20日至1月31日的在职人才,引进申报信息分值为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共有3531人。公示时间为2月4日至2月10日,公示结果将于2月11日至12日公布。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申请人存在虚假申报情况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窗口当面举报,或拨打电话12333、82108904进行举报。对所反映情况,经调查属实,将取消被调查人的在职人才引进申请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人员应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打印的材料清单,参照《2015年度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操作指引》准备材料,由呈报单位(即所在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在书面材料受理时限内提交至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呈报单位及个人须确保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公示人员申报资格。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该用人单位或服务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办人5年内均不得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拟引进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该申请人员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

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引进

2015年人才引进工作为全年度工作日办理。符合条件的市外人才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人才引进:一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二是以个人身份委托具有人才引进业务代理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才引进申请;已进行人才引进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可独立申报人才引进业务,也可委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申报业务。

拟引进人员或用人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的,应选择具备人才引进代理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个人申办的2015年度人才引进业务代理机构共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高新区分部等18家,单位申办的代理机构有19家,具体名单、电话、地址等信息详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的“人才引进”栏目。

市外在职人才引进“四步走”

市外在职人才引进具体的申办程序为:一、网上申报拟引进人员信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的“网上办事”栏目“网上申报系统”中链接人才引进测评和申报系统,用人单位立户登记后,可申报本单位拟引进人员信息;个人也可在注册后,填入个人信息,系统自动测评是否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提交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申办。市外人才引进业务根据拟引进人员的身份,按调干、调工、招工方式区别办理招调手续。二、预审及公示。拟引进人员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分批对其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方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三、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呈报单位须及时按规定向人才引进业务审批机关提交书面材料。四、领取审批文件。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通过的人员,由呈报单位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窗口领取招调通知、指标卡。(深圳商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5 08:22:02 | 查看全部
引进人才,发展特区经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5 08:22:08 | 查看全部
感谢分享,问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5 09:37:10 | 查看全部
感谢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