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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一辩] 首次违章有条件免罚,你赞成吗?

发表于 2015-2-6 10:41:5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深圳晚报讯  开车的市民注意了,驾驶机动车在深圳违停、冲红灯、压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罚款金额在500元(含)以下的违法行为,有望能“免罚”。
    根据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同时具备六种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扣分处罚。其中包括机动车违法行为在发生之日的前两年内,在深圳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等。
免罚条件有6条:
1.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2.在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的所有人;
3.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
4.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5.该违法行为仅被处以罚款处罚,且数额在五百元(含)以下;
6.机动车注册或者变更登记后已满二十四个月;
对于深圳出台的此次规定,您怎么看待?

结束时间: 2015-2-6 18:00 裁判: 杜方杰

正方观点 (1)

有效缓解

VS
反方观点 (3)

作用不大

辩手:1 ( 加入 )
 
辩手:3 ( 加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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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6 10:50:23 | 查看全部
我赞成,毕竟向人性化迈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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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6 11:01:16 | 查看全部
法律法令不可有缓解的余地,第一次反免罚,会使一些人钻这个空子,会造成更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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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6 11:03:50 | 查看全部
前段时间还公布了史上最严厉的交通处罚条例,现在又弄一个“免罚”条例,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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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6 11:06:44 | 查看全部
引用第1楼胡云峰于2015-02-06 10:50发表的  :
我赞成,毕竟向人性化迈进了一步!
感谢云峰老师支持,希望多出台利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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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6 11:07:29 | 查看全部
引用第2楼柳雪松于2015-02-06 11:01发表的  :
法律法令不可有缓解的余地,第一次反免罚,会使一些人钻这个空子,会造成更多的麻烦。
雪松老师说的很有道理,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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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6 11:09:12 | 查看全部
引用第3楼打工者于2015-02-06 11:03发表的  :
前段时间还公布了史上最严厉的交通处罚条例,现在又弄一个“免罚”条例,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吗?!!!
感谢打工者老师支持,希望这不是什么面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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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6 12:32:37 | 查看全部
希望多出台利民政策!希望这不是什么面子工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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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6 14:38:01 | 查看全部
引用第7楼风声于2015-02-06 12:32发表的  :
希望多出台利民政策!希望这不是什么面子工程!支持           
是的,支持老师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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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6 17:01:37 | 查看全部
关键要搞清楚是真正的第一次吗?别让个别人钻法律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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