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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管理不善,让不法之徒钻了空子,公司损失千余万元……”近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检察官再次走进赣州烟草公司,与该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座谈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时,该公司经理多次提到一起贪污案。
挪用公款炒股票
这起案件的“主角”叫明旭,1983年调入赣州烟草公司做会计。1998年3月,他主动要求担任公司出纳。其实,明旭担任出纳是有目的的。他喜欢炒股票,自己又没多少钱,于是打起了公款的主意。
当上出纳一个月后,明旭便开始行动了。他私刻了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印章,之后用这两枚假印章填开了一张金额为22万余元的转账支票,转入名为“林振东”的存折中。钱到手后,他迫不及待地把钱投入股票账户。第一次作案轻易得手,且公司没有人察觉,让明旭尝到了“甜头”。从此,他一发不可收拾,将黑手一次次伸向公司资金。当出纳不到三年,明旭就挪用了690余万元公款。
捞一把大的再出逃
尽管明旭炒股很用心,但却未赚到钱,反而亏了400余万元。随着股票账户上的资金越来越少,明旭害怕了。他知道,纸是包不住火的。他决定孤注一掷,最后再捞一笔大的,然后带上女朋友曾桃英远走高飞。
2002年1月,明旭分三次从公司账户套取872万余元,用其中254万余元购买了皮革,通过皮行套取现金68万余元,剩余的557万余元被他转到深圳一家证券公司,再由曾桃英作为代理人套现。一切准备妥当后,他以“身体不适,要去广州检查身体”为由向公司请了假。几天后,明旭打电话到公司,称自己患了癌症,此后便与公司切断了联系。
明旭携曾桃英离开赣州后,逃到广州、深圳,他想通过朋友帮忙偷渡台湾。可没想到,不仅未偷渡成功,反而被“朋友”狠狠宰了一刀,损失了几百万元。资金被骗又不敢报案,明旭只好吃下“哑巴亏”。幸好还有朋友伸出援手,把他们安排到新疆的一个煤矿,二人从此在新疆安顿下来。
十年后落网归罪
在新疆,明旭炒股的热情丝毫未减,他借用当地朋友的身份证办理了两个股票账户,用身上仅有的5万元人民币和1万元美金继续他的“发财梦”。可很快,这些钱亏得所剩无几。为了解决温饱,明旭干起了修理电动机的技术活,曾桃英则过上了种菜、种棉花的农民生活。
其实,曾桃英原是赣州某医院的护士,有着优越的生活条件。1999年,她认识了明旭,不知不觉中跟着明旭走上了犯罪道路,帮助明旭贪污、隐匿资金和转移赃款。跟着明旭逃到新疆后,巨大的落差让她变得非常烦闷,她多次产生回赣州的念头,可是,害怕坐牢的明旭说什么也不同意。
2012年4月,曾桃英给在东莞工作的儿子打电话,在儿子的劝说下,曾桃英前往东莞投案自首。明旭见曾桃英离去,知道自己再也无法隐藏,便主动联系赣州警方,并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查,明旭在1998年4月至2002年1月间,共贪污公款32笔1552万余元,其中伙同曾桃英贪污557万余元。2013年2月5日,赣州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明旭无期徒刑,判处曾桃英有期徒刑十年。
莫让公款再流失
明旭在将近4年的时间里32次作案,直到失踪方被公司发现。办案人员分析认为,企业财务监督不到位、审计走过场是造成该案的重要因素之一。
该案办结后,针对企业内部存在的问题,章贡区检察院向该公司发送了预防专题报告和检察建议书,并为该公司量身定制了一套整改方案,启动了跟踪预防措施,采取每月电话沟通一次、每季度座谈交流一次、每半年总结回顾一次的方式,帮助该公司补漏洞、定机制。据了解,2014年以来,赣州烟草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四项机制:一是制定警示教育方案,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二是制定财务人员“三年一换岗”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实行财务“五把关”制度;四是完善审计程序,进一步细化审计人员的工作职责。这些制度的实施,完善了财务监管和审计,有效地堵住了资金管理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