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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犯事企业也难辞其咎
据1月23日新闻晨报报道,自觉对公司人力资源改进建议有功却得不到升职、奖励,“海底捞”员工裴某一直耿耿于怀。今年1月3日离职后,他开始给前公司发邮件打电话,利用手上掌握的人事信息向 “海底捞”索要50万元。目前裴谋因涉嫌敲诈被普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从离职员工敲诈企业50万的新闻事实来看,企业有错在先,离职员工犯错在后,这是一个因果关系。 可以说,离职员工开始为公司还是蛮拼的,他能积极为公司建言献策,而且其建议还得到公司认可,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俗话说:一分努力一分回报。既然员工付出了辛劳就应当得到相应的回报。况且,这种奖励和激烈的制度在公司也是有明确规定的,甚至公司还答应过给员工进行一定的回报。可惜,公司不但没有信守诺言,而且在员工有思想波动的情况下,对员工采取冷淡孤立的态度。比如:在员工的建议事情上,公司在采用后没给予该员工一定物质奖励,或是在晋级升迁上考虑,更没有考虑其在思想上的情绪波动。这样就给整个事件留下了重大隐患,从而使离职员工触犯了法律。
平心而论,人心都是肉长的,谁不想自己做出的努力得到他人的认可,谁不想自己内心纠结被人融化消解。可惜,公司在这个当口没有过问,最后员工因情绪反常辞职。即便这样,公司也没有挽留之意,更没有耐心细致的开导之意。
难道公司只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而不考虑员工思想感受吗?正是公司对员工冷漠态度和盘剥其劳动果实,才导致员工走极端。
作为单位员工,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胜,将公司机密外泄,并以此敲诈公司50万,可能这只是为了一时泄愤,一时冲动,但这已经触犯了法律。
虽说,离职员工一时冲动走向犯罪道路,但作为公司就能心安理得吗?公司无偿采纳员工建议,盘剥员工劳动果实难道就没有法律解释吗?当员工思想有波动,公司人性化管理又去了哪儿?这些不得不令人深思啊!试想,像这样一个冷漠无情的单位还能造就怎样的企业文化?今后还有员工对该单位效力尽忠吗?
笔者不禁想起八十年代初期,单位有个善于做职工思想工作的老支部书记,他每天都要跑现场、进班组、甚至还跑到职工家里,与职工们耐心细致地拉家常,解思想疙瘩。同时职工有事情也愿意推心置腹地跟他讲。一旦发现职工在情绪上有个风吹草动,他总是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直到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正是由于老书记对思想工作的细心、热心、真心、贴心,才使职工队伍稳定,他任支部书记期间,单位很多“问题职工”都给他治得服服帖帖的,最终还成了生产工作中行家里手。他带的职工队伍思想稳定,其凝聚力、向心力都得到了不断提升。
看到如今个别职工思想不稳定,还得自己找书记,甚至找上门反映问题,有的书记还爱理不理,实在让人手受不了。如果遇到不理智的职工,那只好走极端,把事情闹大点,这样才有人过问了。难道在企业职工的事情非得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才能得到圆满解决吗?
我想,这家公司即便在法律上承担不了责任,那么在道德上还是要遭到谴责的。俗话说,没有教育不好的职工,只有不懂管理的管理者。我们常把企业比作大家庭,员工就是大家庭中的成员,家和才能万事兴。如果家庭中不和谐、闹矛盾,甚至闹得鱼死网破,那么这样的家庭还能兴旺发达吗?由此可见,员工犯事,企业也难辞其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