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40|回复: 0

火车站街道办开展“夕阳关爱·赡养维权”行动

发表于 2015-2-26 15:45:5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甘州讯“宪法第49条第二款关于赡养问题怎么规定的?”家住康乐社区62岁的王大娘答道:“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在甘州区火车站街道办事处开展的“夕阳关爱·赡养维权”活动中,老年人积极回答人民调解员的提问。

康乐小区居民李老太的5个儿女不肯尽赡养义务。经过该街道司法所及社区干部多次上门调解,其子女仍不赡养老人。司法所工作人员引导老人通过街道援助站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在受理申请后,及时为老人指派代理律师。律师一方面书写起诉书,另一方面联系老人的5个儿女,努力做通其思想工作,在律师的督促下,李老太与儿女达成了赡养协议。

围绕当前人口老龄化、老人“空巢”化带来的赡养问题,今年,该街道办事处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三步走”方式,创新开展“夕阳关爱·赡养维权”行动,有效排查化解一批赡养纠纷。对调解不成的赡养纠纷,积极引导老人通过法律援助提起诉讼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街道办充分发挥手机短信、led显示屏、qq群、微信圈等现代传媒作用,在火车站广场设立养老敬老大型公益广告牌。各社区成立赡养维权宣讲小组,深入楼院给老年人讲解维权知识,并发挥街道社区义务法制宣传队力量,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至目前,受理3起赡养纠纷,成功调处3起。

(陈文国)

来源:光明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