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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2) 百万法国人不愿结婚

发表于 2015-2-27 17:43:2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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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前总统竞选人罗亚尔(右)与伴侣共同生活26年,于2007年分手。


  在法国,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婚”,而是以恋人关系住在一起,有的一住就是十几年甚至更长,孩子都生了好几个,就是不肯走进婚姻关系。比较著名的不婚人士,有2007年与法国总统萨科齐竞争总统宝座、法国社会党候选人罗亚尔,她与男友共同生活26年,养育了4个孩子;也正是那一年,她竞选失利,二人也分道扬镳。

  根据法国最新的一项统计数据,法国人现在选择“同居协议”关系的人已突破百万。这也是具有法国特色的一种结合模式,和婚姻关系不同,但保障的部分权利却和婚姻类似。

  同居伴侣超过百万人

  教育程度越高 越不肯结婚

  据新华社9日报道,根据法国国家统计与经济研究所8日发表的一项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1月1日,在法国签订俗称“同居协议”紧密关系民事协议(PACS)的人数超过100万(法国人口6500多万)。

  报告显示,2009年初,登记“同居协议”的伴侣有6%为同性,其中三分之二为男性。在18岁至39岁年龄段,一半同居伴侣没有孩子,而同年龄段婚姻关系伴侣没有孩子的家庭只占15%。

  在2010年,法国有24.9万对男女登记结婚,19.5万对恋人登记“同居协议”关系。

  报告说,越来越多属于较高社会阶层和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选择签订“同居协议”,同居伴侣中有26%为公职人员或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

  法国从1999年底开始实施紧密关系民事协议,成为恋人是在法律关系上组建家庭的一种选择。2005年改革后,民事伴侣关系具有与婚姻关系相似的一些法律权利和义务,包括伴侣共同纳税的减免优惠、伴侣财产继承的免税权,以及伴侣享受对方的保险和承担伴侣的债务等。

  由于伴侣关系登记和解除的法律程序相对简单,许多法国情侣倾向于选择这种方式。法国人选择登记为民事伴侣而非婚姻关系,还有些是由于曾离婚并对婚姻失去兴趣,也有的是在观念上反对结婚、但同时又希望减轻纳税负担的年轻情侣,也有许多情侣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心理准备。

来源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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