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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6 17: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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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制度设计有两大特点:一是制度制定的出发点是不信任任何人,二是尽可能在制度设计上做足文章、减少漏洞,不给员工犯错机会。
万达的制度每两年修订一次,每年9月开始修订,12月完成,历时3个多月,其中2014版制度共52万字。这套铁的制度成为万达从上到下每个职位的规范,任何人走马上任新职位都有严格的规范和准则。
在家族企业中,“人情”是制度最大的敌人。万达的制度与人情无关,王健林不允许亲属在万达工作。在王健林的帮助下,亲戚另做生意,绝不能与万达有业务联系。这一点,成为万达制度执行的保障。
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给予职业经理人当家做主的信心,同时通过制度建设为企业传承做好准备,即使人员流动,万达人只要依制度行事,依然会照常运转。王健林也希望以此摆脱万达是家族企业的阴影,更利于企业国际化。
强势董事会保障家族权威
一方面,王健林通过激励和制度约束建立职业经理人团队,使万达摆脱家族化阴影;另一方面,对传承给职业经理人并保障家族权力也有另一套想法。他主张:“职业经理人谁好就谁来,只要维持一个强势董事会就可以。”
“强势董事会”一语道破王健林对企业传承思考的核心问题。这也是不少民企老板一定要传位子女的理念中所忽视的公司治理的作用——正确有效的公司治理能够既使企业后继有人又令家族受益。
麦肯锡对家族企业传承的调查分析发现,强大的董事会对家族企业的传承尤为重要。一位第四代家族企业领袖曾提出,“不做管理者,就必须是企业治理的专家”。通过强势的董事会,家族成员依然可以掌控公司,实现对公司发展的话语权,实现CEO制衡——遏制职业经理人的妄为、无能。
伯克希尔哈撒韦董事长兼CEO沃伦·巴菲对自己身后的传承安排曾表示:去世后,儿子出任非执行董事长,负责确保公司不会分裂,有权在必要时驱逐CEO。可见,通过合理的公司治理框架有效遏制CEO,正是董事会强势的一大体现。
但更多时候,需要体现CEO与董事长共存的治理方式,这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趋势。在欧洲和美国,这种治理结构方式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已经得到了认可。在中国,许多上市公司对这一治理模式仍持观望态度。中国公司正从实践中总结经验,使CEO与董事长在功能和角色中实现互补。
王健林曾称,最好的公司治理模式是有大股东加上一支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团队——目前来看,万达集团的未来或许呈现这样的模式:王思聪做大股东+强势董事会+职业经理人接班。这将更有利于万达的开放式发展模式,也可能成为中国公司治理历史上的一个重大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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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家族:致力于做好大股东
一直以来,沃尔玛的成功被总结为运用高新科技手段的出色物流配送能力与天天平价的特色,然而《沃尔玛王朝》的作者罗伯特·斯莱特认为,沃尔玛之所以能够延续辉煌,在创始人山姆·沃尔顿去世后仍保持营业额10年增长5倍的高速发展,完全得益于其企业文化与经营理念在历届领导者中的成功传承。
罗伯特·斯莱特说:“正是因为沃尔顿家族成员始终注意小心翼翼地在继承与发展中前进,沃尔玛才顺利度过了‘改朝换代’的彷徨时期,跃向新的高峰。”
山姆·沃尔顿在世时,很少谈论百年之后沃尔玛应当如何运作。他让别人觉得,这个问题会自然解决,对管理团队如何传承、接替早有准备。他在生命的最后几个月,一直思考接班问题,其关键是由谁接任董事长。他有3个选择:一是从外部引进空降部队,其优点是外部有很多经验丰富、才干兼具的人才可以挑选,缺点是这些人对他的经营理念和文化没有沃尔玛百货一些资深主管那么忠心和了解。因为这个原因,他对引进外才并不太热衷。二是从沃尔玛管理团队中提拔新董事长,人选就是格拉斯,但山姆把公司最高领导角色交给外人,还有一些顾虑。三是挑选一名家族成员,比如长子罗伯森接任董事长,能够代表家族利益,是公司真正的圈内人。
最终,山姆决定让罗伯森担任董事长,但不让他兼任首席执行官。山姆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应留给家族之外的首席执行官主持。山姆让长子罗伯森担任董事长就是确保他的家族继续参与公司事务,而且在很高的阶层参与。
沃尔顿家人虽然决定不出任高级管理职务,可是他们认为他们应该做负责任的股东,有责任与沃尔玛维持密切关系。他们经常出现在公司,密切观察公司发展。董事会永远都会有山姆一个子女担任董事。
为掌握公司动态,他们每年召开3次家族会议,每次持续两三天,议题是沃尔玛,山姆4个子女都带着他们的子女与会。山姆的子女认为,他们的子女有责任了解沃尔玛最新发展。他们也必须教导下一代准备承担身为沃尔玛投资人的责任。第二代和第三代沃尔顿家人必须学习、了解沃尔玛的业务,必须培养对家族企业的感情。罗伯森说:这是为了奠定基础,让这些孩子可以成为“负责而又富有建设性的沃尔玛股东”。家族会议上,山姆的后代会听取公司主管的第一手报告,了解公司各种计划的进展,但从不做决定。他们所要做的是,尽股东的责任,并保障沃尔玛最大股东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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