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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切实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从3月上旬起,苏州市统一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主要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 重点检查女职工较多的电子、化工、皮革制鞋、餐饮、美容美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存在职业危害隐患的企业,以及曾查实存在侵害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企业。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女职工合法权益及特殊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执行女职工禁忌劳动标准情况;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待遇落实情况;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建立情况;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女职工组织建设情况;女职工心理健康维护情况以及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情况等。
根据专项检查安排,从3月9日-22日,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将通过官网和媒体,向用人单位和广大女职工宣传普及女职工维权法律法规,并公布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同时,要求各用人单位开展自查,对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侵害女职工权益行为的应自行纠正;3月23日-27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将会同市总工会、妇联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特别是对近年来反映侵害女职工“三期”合法权益等比较强烈的问题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翟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