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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践行劳模精神 争当优秀工会干部
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俨然成为弘扬社会正能量的主旋律。我作为非公企业一名基层工会干部,新形势下,务必要增强服务理念,学习践行劳模精神,把工会工作做好,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是服务中心,自觉维护大局稳定。
当前,要围绕以经济建设中心不动摇,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今年中央提出“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总要求,这是党中央从实际出发确定的工作指导方针,是针对新的形势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其实质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工会干部要主动服务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不听、不信、不传各种政治谣言,严防政治上的自由主义,自觉担当维护稳定的责任。要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把职工团结在工会组织周围,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狠抓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是服务企业,主动为行政分忧。
工会干部要积极为加快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要使工会组织活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结合起来,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结合起来,推进并发挥工会组织在企业的凝聚职工的作用、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作用。
工会要主动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要为企业在招工、培训等方面主动“请缨”,积极为破解“用工荒”,开展“我为企业发展出点子”活动、安全生产,打造安全文化融合等方面,切实的为企业分忧、解愁,做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三是服务职工,热情为职工解愁。
工会干部要在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教育广大职工在企业中树立“主人翁”意识,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鼓励职工成长、成才,实现个人价值与企业发展目标的“同频共振”,同时,要为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困难,使职工真正感到不仅是“打工者”,更是“主人”。
要推进“职工之家”、“职工书屋”建设,主动“亮身份、亮牌子”,开展“面、心、实”活动,真心实意的为群众办实事,要在化解劳资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有所作为,让群众感到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存在,职工有诉求有地方解决,增强工会组织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促进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中的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涂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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