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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并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我有幸参加了唐口煤业公司组织的三次新安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通过几个月的学习,我深刻体会到安全生产责任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充分认识到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结合公司实际,具体以下几方面还需“安全加码”。
    1、制定井下安全生产标准
    该公司应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由安监处协同组织技术、机电、通防等相关生产科室制定《唐口煤业公司井下安全生产标准》,每日由跟班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矿领导带班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再根据安全生产标准→排查隐患→整改措施→复查落实情况“四环”安全闭合管理,做到“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生产”。
    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队伍
    根据新安法的规定,矿山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该公司应严格跟班安全检查员的准入条件,安监处、安培中心及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及时参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培训学习并获取资格,对考核不合格的,将逐步排除安全生产管理队伍,使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觉增强安全知识学习的紧迫感和压力感。 
    3、安全公益宣传教育培训
    应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聚焦安全动态,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增强安全忧患意识,营造人人自觉保安全的浓厚氛围。其次,还应加大培训力度,除按上级要求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安全培训外,每月定期组织“三大员”、区队长、班组长等岗位工种培训,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警觉,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和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及考核结果的情况。
    4、领导带班现场管理到位
    应严格矿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各领导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每班对下井带班领导和井上值班领导在井口等候室大屏幕进行公示,使每班下井职工能够有效的监督。带班领导突出抓好巷道贯通、工作面安撤、过断层等重点地段的现场盯靠,在现场发现“三违”隐患应及时制止处理,并做好记录在安全例会上提及,同时保证与职工同上同下。
    5、工会监督责任追究落实
    根据新安法的规定,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该公司各区队“群监员”应做好对本区队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监督,积极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向工会汇报。其次,工会还应将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有损害职工权益的做法及时给予建议指正,收到职工不公平待遇的举报,及时联合纪检部门介入,做好责任追究落实的监督,以保证职工的效益,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生产。
(唐口煤业公司 赵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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