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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消息称,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起开始施行。潞安常村煤矿党政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进行研判学习。并将统一修订的新《安全生产法》发放到各单位及各基层队组,同时,请来相关专业人员,安排每周五下午2个小时时间,对正队极以上干部进行培训。要求他们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逐条分析,逐条讲解,做到有的放矢。
        此外,该矿收集到100份10月25日《中国安全生产报》刊发的题为《总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一文,将其印发为8000份传单,分发到井下一二线和地面各单位的干部职工手中。该矿正进一步深入寻找短板、查找不足、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矿井安全高效发展。
        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没有发生煤矿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周期已经延长到6个月,是历史上最长的周期。期间,煤矿最大事故同比下降4起,下降40%,煤矿死亡人数下降了35.5%。但在宏观经济环境整体低迷的前提下,煤矿企业却仍普遍面临经营困难问题。今年1-5月,国有煤矿企业亏损面已经达到了70%。这种亏损长期发展下去,对安全生产极为不利,国有企业发生大事故的风险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而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把安全生产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了安全生产行为,加强了基层安全监管的执法力量,建立了安全生产的法制秩序等等,给安全生产工作加上了“紧箍咒”。有了“法”的保障,还必须有“人”的知法、懂法、守法,才能让新法顺利实施。而以往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不外乎几方面原因,首先,急燥心理和麻痹思想削弱了安全生产意识;其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再次,节前的繁忙,节日的放松,降低了安全生产的警惕性;最后,在繁重任务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高危行业因市场需求增大而加紧生产,造成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
        其实,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细节上出的问题,从一点一滴中埋下了隐患。所以,我们必须从不起眼的小处着手,杜绝安全生产隐患;提高安全思想警惕性;杜绝迷信活动;多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继续加大法制监管力度等。尽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极少数人身上,但感到不安全的却不仅仅是少数人;而真正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除法制的保障外,那就是每个人都能真正抗得起“责任”这两个简单而又沉甸甸的汉字,让我们的社会变得的更加安全。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常村煤矿 李文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