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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手段:连续3月无轻伤 返还一半“安全罚款”

发表于 2015-4-3 09:56:5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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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手段:连续3月无轻伤 返还一半“安全罚款”
李 贵
3月20日,川煤达竹金刚煤矿安监处副处长谢金红同矿财务科人员携带2800余元现金,来到各基层区队学习会议室,给职工进行首次“安全罚款”返还,深受职工欢迎。
今年以来,该矿根据历来井下“三违”人员受到“安全罚款”后,易产生自暴自弃的心理特征和抵触情绪,于是创新安全管理,采取“处罚”、 教育加“帮教” 相结合的方式,变安全“硬性”管理为“自律”主动管理,实行了“安全罚款”返还制度。该矿“安全罚款”返还制度规定:基层区队当月无轻伤及以上事故的连队,当月安全罚款按30%返还;连续两月无轻伤及以上事故的连队,按40%返还当月安全罚款;连续三月及以上无轻伤及以上事故的连队,按50%返还当月安全罚款。如基层区队当月有轻伤及以上事故的连队,取消“安全罚款”返还。
罚款是手段,目的是为了安全。该矿“安全罚款”返还制度实施以来,增加了区队班组职工参与安全管理的主动性,有效杜绝了职工“违了章,反正是‘罚’,逮住了倒霉,逮不住是侥幸”,破罐破摔的消极现象。全矿上下积极营造揭隐患、反违章、遏事故的浓厚氛围,形成安全齐抓共管良好格局。最大限度地克服了职工因罚款带来的负面影响,激发了职工的的思想和行为,由过去的“要我安全”向 “我要安全”转变,由以前的“他律”向现在的“自律”方向根本转变。职工们纷纷表示:“领导这么信任我们,今后我们一定更加坚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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