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562|回复: 10

安全管理员岂能冒名顶替?

发表于 2015-4-4 09:38:3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安全管理员岂能冒名顶替?

             山东省高青县安监局  邢承木

    近日,笔者跟随安监人员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某企业在墙上张贴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安全管理人员,但在现场检查时,企业安排陪同检查的该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一窍不通。最终,该人承认,他不是安全管理人员,墙上明确的那个管理人员早就不干了,他是冒名顶替应付检查的。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者,为企业的生产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不仅要得到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的重视和支持,也与安全管理人员密不可分。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岂能是随便找个人就能代替了的?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履行的七项职责。其七项职责紧扣企业安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如果能够认真落实这七项职责,安全也就有了保障。但前提是企业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企业人员数量足额配备管理人员,并且真正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如果只局限于机构成立了,人员定位了,应付检查,甚至原来的管理人员辞职不干了,随便找个人代替,形同虚设。这样,不是骗了执法人员,而是骗了自己,骗了从业人员,最终会骗的企业付出沉痛的代价。

    为此,笔者忠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真正的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的安全保障、效益保障、稳定保障,千万不要为应付检查而形同虚设或不重视他们的存在,既选好管好安全管理员,更要用好用活安全管理员,让他们从上走下来、动起来,深入工作一线,充分发挥职能,从而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6 20:05:43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6 23:35:43 | 查看全部
认真拜读并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7 07:55:43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8 16:55:19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9 21:46:15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9 21:46:23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9 21:46:33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9 21:46:40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9 21:46:58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