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情况
转让前,工厂已经停产,机旁备件、产成品、半成品散放在车间、厂房各处
 
    该标的主体资产为该厂停产多年1200mm冷轧生产线及附属设备、备品备件。该生产线因设备老化、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不佳及销售市场不畅、成本高、效益低等因素,停产闲置多年。2012年该厂土地已经与沈阳市铁西区政府签订土地置换补偿协议,协议承诺:沈阳薄板厂得到政府土地补偿款后,进行异地搬迁。
转让前,工厂已经停产,机旁备件、产成品、半成品散放在车间、厂房各
 鞍钢有关部门经过调研论证认为:鉴于该生产线设备属于淘汰落后工艺,加之目前国内钢铁市场产能严重过剩,该生产线员工大都已办理买断工龄、退休、停薪留职现状,原生产的产品品种滞销,因此没有必要重新启动闲置冷轧生产线,也不宜在沈阳兴建新的轧钢生产线,这就需要该厂搬迁前要将该生产线设备、备品备件闲置资产尽快处置,以减少每年投入的设备、厂房维护和保养、看护等费用。如报废,除需承担较大额度的拆除运输费外,资产收益低,损失大。
转让前,工厂已经停产,机旁备件、产成品、半成品散放在车间、厂房各
 经过综合论证,鞍钢最终选定了面向社会,公开处置的方式。按照鞍钢处置闲置国有资产的管理程序,在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进行评估及备案后,鞍钢资产经营中心(简称中心)制定的对外公开处置方案经鞍钢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该标的项目在北交所挂牌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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