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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弓长
  “现在大家往往认为社会保险是公共财政属性,需要强调,社会保险是保险的属性,必须坚持精算平衡。”在2015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强调,社会保险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要调动当代人的积极性,强化个人责任,要建立一个自身能够精算平衡的制度,不能把缺口完全留给公共财政。
  楼部长的演讲一结束就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社会保险这个看似学术性的话题在社会舆论中屡次发酵,究其原因,直接涉及到社会保险的责任分担机制,其背后是利益的合理划分。1997年之前,企业和职工并没有养老保险缴费,这些职工进入新的养老保险体系,是作为视同他缴过费对待的,从而造成后代人必须提高缴费率,来补充“老人”未缴费造成的缺口。但这个责任理应由谁来承担?客观的说,国家财政和国有资产都应有份,而不独是国有资产的投入。
  进而言之,在历史责任清晰认定的基础上,社会保险各方的现实责任也不应回避,因此,那种简单地把养老金上涨寄托于政府财政投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寄望于政府财政的想法并不准确,就像楼部长讲到的需要强化参保人的责任意识。
  公共财政之于社保制度,是国家强制力的保证,是保证制度平稳运行的兜底性制度,但兜底并不等于社保制度带着“福利刚性”的惯性思维无序提高,而确实应该坚持精算平衡原则,考虑抚养系数、缴费比例和待遇水平关系等客观因素,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努力实现全国统筹,达到在全国统一基础上可持续的代际平衡。
  概而言之,对社保责任的争论不如来点实际行动,尽快填补历史欠账,努力追求精算平衡,让政府承担起最后的“安全阀”角色,只有这样,才是一个健康发展的制度,才会惠及子孙后代,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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