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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见习记者范天娇
2014年年底,安徽省枞阳县高生源蜂业有限公司网售的一款蜂产品被中国蜂产品协会曝光“掺杂掺假”。随后,在当地市场监管局抽样送检的报告中,蜂业公司样品所检项目合格。
蜂业公司负责人王高生一纸诉状将蜂产品协会及其网站告上法庭,认为该协会曝光失实,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今日,此案在枞阳县人民法院开庭。
2014年12月,中国蜂产品协会在其官网上公开发布2014年网售蜂蜜抽检结果。在三家电商销量较好的28批次标称蜂蜜的产品中,有13批次产品检出非蜂蜜物质,这些非蜂蜜物质主要为糖浆。高生源公司网售的“高生源”牌枇杷蜜产品也在列,掺假项目公示为甜菜糖浆。
应高生源公司要求,中国蜂产品协会提供了一份由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于当年9月10日作出的《检验报告》复印件。随后,这份抽检结果被新闻网站转载报道。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媒体报道,对高生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在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抽样并委托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后,检验报告显示,样品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所检项目合格。
今年2月,王高生将中国蜂协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索赔20万元。
庭审中,王高生质疑蜂协不是法定监管部门,没有权力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对此,出庭应诉的蜂协副秘书长孙国峰认为,协会在民政部备案章程,章程规定协会基本职能包括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整顿与规范蜂产品市场秩序,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蜂产品、虚假宣传和其他违法活动。
为何两次抽检结果会不一致?孙国峰解释说,甜菜糖浆虽然不是国标,但属于人工添加,没有写入标准不代表就不是掺假。而且两份报告送检的不是同一批次,检测的项目也不同,没有可比性。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本报合肥4月8日电
来源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