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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贯彻文件精神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据《人民日报》4月8日报道,深圳一位36岁的男子,猝死在了公司给租的酒店里。据媒体报道,该男子作为项目负责人经常加班到凌晨,有时甚至加到第二天早上五六点钟,上午又照常上班。年轻的生命匆匆逝去,令人惋惜。事件的全貌,虽有待进一步厘清,但由此引发的对过劳死的关注,让不少上班族感同身受。 |
    就在同一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文件,指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保障职工、企业利益指明方向。 |
[/table] | [table=100%,#f8fcfe]    有资料显示:真正双休息全部休息的仅占22.6%,11天法定假日能全休的也仅占42.5%。职工不能足额享受休息权已是不争的事实。 |
    最近几年,笔者先后对中小企业职工休息权的落实情况也进行过调查,尤其在私营企业真正落实职工法定115天的休息权是非常困难的,带薪休假更是奢望了。主要原因如下: |
    企业主漠视职工休息权。相当一部分企业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借口,实质是企业主在创造利润,满脑子的是经济效益,然而社会责任、群体性的组织等企业特性都被忽略了,职工依法享有的休息权利也被抛在脑后了。笔者所在的当地一家企业,有女职工因产假向企业主请假,假条后还附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关条款,企业主看到请假条,对着劳动者说,这个规定不是我们企业制定的,我也不知道谁制定的,你直接向制定者要产假,要薪资福利。 |
    企业在钻法律“空子”。 应该说,劳动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但是也存在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劳动者应聘到企业,有相当部分企业会告诉你,公司是每周上六天班,周日休息。当然,周六上班会按照法律规定付你加班费的。换句话说,你的薪资中已经包含了周六的加班工资了,月度工资表中企业也会单独列出一项,让劳动执法者也没办法,这种情形还比较普遍,劳动者只有选择沉默和服从。 |
    工会组织力不从心。中小企业工会在劳资关系中也处于尴尬的位置,一方面企业工会受制于企业主,许多事情不敢作为,由于缺少法律上、资源上的支持,工会组织维权也会遇到诸多困难。还有些工会主席是企业行政领导兼任的,他们也不愿意因职工休息权去跟企业主理论,怕影响到个人利益及与企业主的关系。 |
    劳动监察部门督查不够务实。企业遵守劳动法规情况,应该说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心中是十分清楚的,但是相当一部分执法者认为,只要劳动者不投诉,也就懒得去检查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有的是不敢监察,怕被扣上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投资环境的“帽子”。也有担心企业主在当地人大或者政协担任一定的职务或是有一定影响的人、有一定背景的,得罪不起,怕影响自己的“饭碗”,甚至“仕途”。 |
    劳动者维权困难。现在普遍认为,企业违法的成本低,劳动者维权成本高。这是个大问题。职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知道是可以找劳动保障部门维权,甚至可以去法院劳动仲裁。可是也担心,跟老板“闹翻”,肯定干不下去了,如果老板把你开了,你还继续花时间精力进行所谓的休假维权又有何意义?还要花更多的时间去找工作,真正“伤不起”。 |
作为企业主,在关注企业发展的同时,也应重视员工的发展,让员工享有休息权,尤其是在当前经济状况不好的情况下,只有让伴随着企业发展的人员得到很好的发展,让他们将企业发展得更好,这才是双赢的局面。这也是企业维护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履行承担的社会责任。为此,笔者建议: |
    企业要尊重员工需求。关心员工成长和发展,重视员工的主体性和参与性,反对把员工看作生产的“工具”,强调人是有多重需求的“社会人”。企业把员工当成“物”来管理,不要认为在物质上满足了员工需要,其它问题就不再重要,包括侵犯员工法定的休息权。企业主要充分尊重职工享有休息权等其他一切合法权益。社会要建立企业关爱员工评价体系。 |
    政府要发展经济,提升劳动者就业环境。当前出现的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等合法权益的现象,与我国经济发展环境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因素有一定的关系。因此要发展经济,使劳动者在就业、择业方面有更多、更好的选择,让市场来促进企业为劳动者就业、择业提供更加丰厚的福利待遇,享有更优质的权益。政府不能以损害劳动者健康权来促进经济发展。 |
    政府要承担落实劳动法的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文件精神,要加强劳动法规的宣传力度,真正使法律人人皆知,增强企业主和劳动者的法制意识。要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建设,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违法者处罚力度,及时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企业社会诚信、守法情况。劳动仲裁部门要主动服务劳动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涉及职工权益的申诉要尽快落实。 |
    工会组织要切实承担监督维护责任。工会组织要切实担当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要求,服务好职工,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当前,要着力研究企业工会主席职业化发展趋势,让工会主席不受企业主的牵制,为工会有位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工会干部有为构建法治环境。(涂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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