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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瑞平

[解词释义] 中国晚清史【连载】

 楼主| 发表于 2015-4-11 14:57:37 | 查看全部
它们在和佃户们打交道时也能得到衙役的协助。一个租栈经管着成千亩土地,佃户们按照租约耕种大量分散的小块土地;租约是没有限期的,可以父子相承。这些租约上的租佃权可以买卖。它们可以由几个儿子继承并且在他们之间进行再分配,或者相反地,由租佃人经过积累而再把租地集中起来。尽管可以继承,但是这些租约并没有建立起一个“法定的农奴制”,相反却允许有一定程度的机动性。一般说来,长江下游地区一个佃农交纳的平均地租占收获量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而地主交纳的土地税则仅为地租总额的百分之十三左右。收租人负责下达“租栈”发出的收租通知,充任收租人者可能是当地的村长、僧侣甚至寡妇。为了强行收租,当地的衙门可能发出拘捕令,并出动衙役逮捕那些欠租者,这些费用则由地主租栈支付。因此,在十九世纪末期,至少在中国的这个生产最发达的地区,地方官府和租栈所代表的地主家族之间已经明显地存在一种密切的关系。租栈的管理人员开列不良佃户的名单,地方官便出动差役捕人,因为收租是政府和地主的共同利益,只有地主收到了地租,他们才能从中交出土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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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1 15:00:12 | 查看全部
有关更早时期和其他地区的这类活动,文献记载就不很详细了,到 1800年时,中国农村的大户可能已经在对村社进行谨慎的领导,和对佃农进行以自己家庭为中心的自私的剥削之间维持了某种平衡;但在这种平衡中偏重于哪一方,则是另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现在得知,一般在农业产量较低的中国北部和西北部,出产、收获、运出和出售给城市消费者的剩余粮食比较少,租佃关系也就不大发达。这里出现了一片严重贫困的景象,所以实行地主所有制是不合算的。在此期间,关于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早期农民中发生的贫困、骚动和叛乱在文献中有越来越充分的记载。这样,地方的上层分子在多大程度上是村社的领导者或剥削者,这一没有解决的问题就可以和农民的贫困及中国人一般的生活水平这一问题结合起来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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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1 15:02:04 | 查看全部
我们在这里面临一个基本的、压倒一切的事实,对它的全部意义历史学家至今仍然没有估计出来,这就是:中国的人口在十八世纪至少增长了一倍,这个总的增长趋势一直继续到 1850 年,虽然增长率有所降低。这种人口增长的影响表现在许多方面:无地的贫民人数增多了,许多人从人口稠密的地区迁出。在这些移民定居的地方,交通可能依然不发达,政府统治依然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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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1 16:36:06 | 查看全部
    在新建立起来的生活艰难的地区,自然要发生贫困、没有法制和象白莲教之类的起义运动。这反过来又使吏治败坏,使清朝的威望遭到损害(见第三章)。 粮价上涨,仓贮枯竭,政府倡导勤俭节约,以及其他许多表示物资紧张的征 候,在清朝的中叶是史不绝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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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1 16:49:43 | 查看全部
然而,人口的增加决不只是一种灾难。它意味着消费人口的巨大增长,因而促进了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对土特产品的需求。其结果便是,由于商业的发展的刺激,进一步建立了银行业和信贷业,运用了行会和商会这种新型的组织,以及采用了如汇兑银票这类新的业务。简言之,人口和贸易在近代早期的增长,在中国象在同时期欧洲的某些地区一样,促进了商业化,并且提高了商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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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1 16:50:54 | 查看全部
在士大夫所写的浩瀚的历史记载中,很少注意商人阶层。早在汉朝,商业就是中国人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但商人集团很少能成功地争得独立的社会地位。恰恰相反,他们仍然从属于官府,不得不从官方获得特许并交纳捐税,而且为了免遭非官方形式的榨取,他们还得依靠与官僚们的个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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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1 16:52:05 | 查看全部
官方控制商人的一个结果,就是中国的文献只注意记载政府的体制以及知识阶级的思想和学说,而从圆仁和尚或马可·波罗时代起一直到今天,那些个人对中国城市生活的观察却往往强调其攘往熙来的商业特征——这真是咄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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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1 16:53:47 | 查看全部
在旧时的中国,经济事业跟宦海生涯或一般的社会生活一样,是以家庭为单位并且依赖于所建立的私人关系。因此,商业依赖于家庭商号,在这里,亲属关系成了主要的忠诚纽带。个人在家庭商号里承担着无限的责任,但在一场危机中,他也可以指望得到家庭无限的支持。在缺乏不讲私情的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在没有保险机构和商业法的情况下,一个商人的主要资本便是①已故的村松祜次教授把他的八篇日文论文要旨概括写成《清末民初江南地主制度的文献研究》一文,载《东方和非洲研究学院学报》,卷 29 3 期(1966 年),第 566599 页。①珀金斯:《13681968 年中国农业的发展》,散见于此书的各处。铃木中正:《清朝中期史研究》,第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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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1 16:55:12 | 查看全部
他的信誉和担保人,但他和官府当局的私人关系也同样重要,因为从那里他的商号才能获得准予开业的正式的或非正式的认可。商人阶级防止官府控制和剥削的主要手段是商人集团的团结。很久以来,同一行业的商店都开设在城市的同一条街上。商人们奉命按照行业而结合在一起,到晚唐或宋代时,他们经过与官府的周旋,建立了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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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1 16:55:59 | 查看全部
在发展周围的私人关系时,商人们仿效士子的惯例:士子们首先发展的是他们与其感恩戴德的老师、考官和恩主的垂直的私人关系。在横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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