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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记者 邢生祥)4月13日,记者从青海保监局了解到,青海在重金属冶炼、危险废弃物处置等行业的12家企业试点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承担保险责任限额4900万元,这也是青海首开保险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先河”。此举对促进青藏高原尤其是三江源环境保护、化解企业污染产生的社会矛盾以及加大环境安全监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新试点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覆盖行业范围涵盖重金属冶炼、危险废弃物处置等8大类12家企业,其主险保险责任包括第三者责任、清污费用和法律费用。附加险保险责任包括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附加自有场地清污费用保险、附加盗窃抢劫责任、附加自然灾害责任、附加超额赔偿特别约定条款、附加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特别约定条款。第三者责任限额最低20万元,最高600万元;每次事故清污费用责任限额最低10万元,最高300万元。
为增强强制责任险的约束手段,青海省环保部门将把试点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试点企业必须提供在保险公司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凭证后方可办理环境保护相关审批手续。试点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的,环保部门将停止审批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批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不核发排污许可证,不安排环保补助资金等,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是否提供信贷支持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