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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2: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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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表现(工作成果及其承担的风险、责任),主要依据绩效考核进行发放的动态调整的工资部分。绩效工资的比例根据岗位工作目标特点以及该岗位所承担的风险、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工资比例原则上占到薪资总额的80%,具体参照控股集团绩效目标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特殊工种津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特殊工种员工,给与相应的津贴,其津贴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给与适度调整。特殊工种津贴的起计时间,依据岗位变动以日为单位进行核算,并在当月薪资中体现。
集团安排员工上夜班者(按各单位作息时间为准),连续工作六小时以上的,给与夜班津贴费用。
集团安排员工于非工作时间在岗值勤,值班期间无具体的工作任务,但需支付给值班人员一定报酬的特殊补贴。
加班工资指员工在集团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所获得的工资。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进行核算,加班审批应严格按照加班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福利根据集团经营情况适时调整,经人力资源副总裁、控股集团总裁审批后生效。
集团根据每年的战略项目,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制定相应的战略项目目标奖励方案和年终业绩奖励方案,经总裁批准后执行。战略项目的目标及集团年度目标根据战略发展需要进行制定。
集团员工薪资调整,每年进行一至两次(原则上工厂等单位可调整两次,其他单位或部门调整一次),调整时间安排在每年一月进行,具体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在薪资预算总额内的薪资调整,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出建议,人力资源副总裁审核,报总裁批准;总监级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副总裁、审核,逐级上报总裁批准。
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工作经验、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等因素参照岗位技能等级、集团工资标准,综合确定薪资,体现社会价值与薪资标准的一致性。员工试用期内按薪资总额的80%核算。
经用人部门确认员工业绩突出、综合能力强,达到更高级别的职位任职要求时,经人力资源部门考核,确认确有岗位空缺,按照《岗位竞聘管理办法》进行岗位竞聘,自职务任命文件下达之日起可以进行薪资调整。原则上应逐级调整,不允许跨级调整,职位晋升后的薪资依据考评结果结合相应职务的基本工资标准予以确定。
对于综合评价、业绩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现职位工作的员工,经各级领导批准,降级的员工,薪资待遇按照调整后岗位的薪资标准执行。
另外,补充说明一下,为了达成战略目标,除了使之不断地神经化之外,还应该重视三个环节,即年度经营计划的科学性;投资并购的现实性;财务预算的支持力;
经过以上的强化,大多产业集团或部门的战略目标实现了,没有实现的也相差无几。因为,大家的努力只为战略目标而为之,并得到应有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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