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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贿所得为全体员工发奖金

发表于 2015-4-27 20:22:4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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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见习记者范天娇

  “福利运管”曾一度是安徽省淮南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的“口号”。这里的“福利”不是提供给监管、服务对象的,而是给“自己人”的“红利”。

  在为单位着想的说辞下,上至运管处一把手,科室一把手,下至办事员,都将滥用权力当做理所当然,形成“跟风式”腐败现象。

  记者近日从淮南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这起交通系统窝案涉及客运、货运、公交、维修、驾校培训、出租车等行业,系统内共立案查处18人,其中运管部门13人,包括科级以上领导干部9人。

  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

  原淮南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处长葛怀虎(副县级)是这起窝案中的核心人物。在他主政期间,运输公司为了减免价调基金,成了运管处单位聚会的“提款机”。

  价格调节基金是淮南市政府用于调控人民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的专项基金,申请减免的单位,要填写报告经市控价领导小组批准。但葛怀虎以“研究”形式决定对淮南华汇运输公司和淮南中惠运输公司(实系同一家公司)、淮南安平运输公司、淮南恒信运输公司应缴的价格调节基金予以减免。

  “运管处作为代征单位,对于不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的车辆,有权不予年审,但是无权进行减免。”办案检察官说。

  但上传下达后,各具体办理部门不会对程序提出异议,全部照办。据负责营运车辆年审的淮南市运管处运政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常霞供述,在每年年初,涉案公司拿要年审的车辆台账和申请少交的报告找处领导直接办理车辆年审手续,处里同意后,其通知收费员先受理年审登记,同时通知中心主任助理李静或是副主任办事员程莉办理车辆年审手续。

  因为明知无权仍违规为申报单位办理价格调节基金事宜,王常霞、李静、程莉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滥用职权罪。他们为自己辩护时均称,自己只是按照处里领导决定办事。

  缴纳价调基金也大有门道。据原运管处副处长的王健证实,价调基金减免的原因是处里每年年底都举办聚会,需要经费。经葛怀虎同意,让涉案公司先打25%到处里,另打15%到指定各个酒店的账户上。

  涉案的运输公司很配合,因为交到饭店的钱要比规定交的基金少很多。这样一来,直接造成价格调节基金损失138万余元。

  “淮南市运管处比较特殊,它是副处级单位,应该由市政府直接管理,但是又交给交通局代管。代管单位对运管处的监管能力要弱很多,运管处可以不买账。”公诉机关淮南市谢家集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军告诉记者,在有效监管缺失的情况下,运管处的权限过大。尤其集中到一把手身上,集权现象更为突出。

  法律意识淡薄多为法盲

  运管处的“福利”待遇很令外人羡慕,因为所有职工每人每月可以领取额外奖金1000元。

  这笔奖金是与淮田公司合作“分成”得来的。

  2005年,淮南市运管处利用对淮田公司行业监管的职权便利,以淮南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下属三产企业运达信息服务中心名义与淮田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将全市除凤台县及毛集以外的全部营运车辆的检测业务指定给淮田公司,检测收入按“五五分成”。

  2010年后,葛怀虎将审批权委托给运管处原办公室主任朱华,将报销单送财务科,财务科到淮田公司拿钱,有时业务科室及办公室的人也会拿已审批的报销单到淮田公司拿钱。

  据朱华供述,处里班子会研究决定由财务科和办公室从淮田公司直接列支相关费用,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和弥补部分办公经费(招待费、会务费)。由他经手从淮田公司列支相关费用是单位领导集体决定的,是执行领导的意见。

  从2005年9月至2011年底,淮南市运管处共计从淮田公司拿取605万余元。

  “运管处是监管单位,不能参与合作,否则显然是违法的。但在该案中,正是很多部门分管领导和科室一把手没有这个意识,他们的犯罪手段是明目张胆,十分低级的。”王军说,可以说包括葛怀虎在内的涉案人员是法盲,他们只熟悉业务范围内的政策法规,法律意识淡薄。

  上行下效形成跟风腐败

  这起窝案涉及运管处驾培科、机动车维修管理科、财务科、运政中心等多个部门,涉案人员上到运管处一把手、部门一把手,下到科室办事员,罪名多集中于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一把手”的行事作风对部门政治生态至关重要,其带头腐败易造成“跟风”现象,产生交叉感染。在淮南交通系统窝案中能够看出,处里领导的行为方式,成为下面部门科室的模仿对象,部分科室甚至集体沦陷。

  驾培科就是其中一例。2008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淮南市对“两客一危”车辆强制安装GPS定位系统。葛怀虎帮助安徽子诚公司承揽该业务后,四年累计获得服务费300余万元。同样是在业务承揽上,2009年,安徽省运管局会议上要求驾校训练车都要安装驾驶员分时培训记录仪。原驾培科副科长郑冬梅联系安徽通运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文忠,表示想在驾校安装该公司产品。陈文忠很“识相”,按照产品销量给郑冬梅以及原科长宋道玉、办事员岳军好处费。在驾培科涉案人员的帮助下,通运的这项业务在淮南市各驾校开展起来。遇到搞不定的事项,郑冬梅还会请葛怀虎帮忙。

  原淮南市运管处机动车维修管理科科长余春在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营运车辆年审上线方面为多家公司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钱物共计5.8万元。原运管处出租车管理所副所长郭军也同样利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等业务,收取好处费3万元。

  运管处的两名副处长陶树海、王健也因犯受贿罪获刑。记者梳理发现,两人第一次受贿都是自2006年起,均发生在葛怀虎2005年调任运管处处长之后。尤其是陶树海,自1995年开始就已是副处长,任职11年后晚节不保,也是他在归案后,检举了淮南市运管处单位犯罪行为。

  案发前,运管处提出“福利运管”的口号,让领导“吃肉”,职工也“汤喝”。这种利益内部消化后,形成了利益共享集团,爆发坍塌式、跟风式的腐败窝案也就成了必然。

  记者了解到,葛怀虎因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获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5万元,追缴个人非法所得。淮南市运管处因犯单位受贿罪,被判处罚金60万元,并处没收605万余元违法所得。目前,判决已经生效。其他涉案人员也相继接受法律制裁。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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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9 19:32:10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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