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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5名原国民党抗战老兵11月起可领救助金
2014年11月28日10:44
昨天上午,记者从南京市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救助工作协调小组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认定15名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符合救助政策。从本月起,上述老兵每人每月可以领取2180元救助金。
去年7月,国家民政部出台政策,要求将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社会福利保障范围,南京随即率先启动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身份认定、救助工作。
认定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身份并不容易。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老兵资料大多来自于老人的口述以及旁人的佐证,缺乏原始档案。对此,相关认定人员积极走访调查、采访抗战史专家,陆续确认南京籍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有72名,他们平均年龄超过90岁。
“72名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中,有15名符合救助政策,即他们生活在南京农村和城镇、无工作且家庭生活困难。”上述负责人表示,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救助标准参照抗日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执行,我市目前的标准是每人每月2180元。
听说自己每月可以领取2180元救助金,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今年已经96岁的赵绍祥老人开心地说,这笔钱很重要,自己多了一份生活保障,更能获得精神上的抚慰。
除了生活困难救助金外,我市还对符合条件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给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以及其他社会福利分类保障。其中,孤寡老人优先安排进入敬老院、福利院供养,并鼓励社会组织进行捐款和帮扶救助;对符合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意愿由政府全额补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
对住房困难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将纳入保障安居房工程统筹解决。生活在农村的,其住房按照农村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在资金补助标准上予以倾斜;生活在城镇的,其住房困难问题通过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及棚户区改造等相关政策解决,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马道军)
来源:南京日报 (责编:张超、张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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