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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宿矿制定一系列高标准、严要求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井下生产现场动态安全管理,强化基层区队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落实,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度危求进出实招、见实效。
该矿对井下生产辅助区队值班、带班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明确指出基层区队值班人员由“四大员”(区长、党支部书记、安全副区长、主管技术员)担任,因培训学习、岗位空缺等原因,需要临时增补值班人员的,必须书面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签字认可,报安全监察处备案,方可值班。要求基层区队值班人员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保证到岗到位,确因特殊原因需要下井、开会的,必须指定具备值班资格的管理人员值班,安全监察处将不定时调度,对无故脱岗的每次罚款100元。基层区队除正职外,其他值班人员和副区长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允许乘坐“七五点”人车。对“三不定”剖析检查中的严重问题分析追究跟班副区长、安全班长和生产班长的责任。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基层区队管理在生产现场的时间,强化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责任追究问责,切实推进井下生产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高雷 张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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