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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滩矿“约法三章”督促履职提效能

发表于 2015-5-13 17:52: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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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东滩矿通过领导班子充分酝酿、反复研究后,连续印发《党政副职领导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副总师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督查督办制度》三个文件,为进一步抓好绩效考核、提升工作效能“约法三章”。

其中“两个考核办法”根据不同职级、不同分工,将安全生产、内部市场化、质量标准化等十二项指标,分成20个专业考核表,细化出231条考核标准,采取千分制矿党政副职月度考核、副总师季度考核的办法,并对各分项考核内容设定不同权重,体现业绩差异。在考核结果应用上,这个矿摒弃以往“与评先树优挂钩”等“无关痛痒”的方式,明确了经营管理者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安全年薪、减员增效奖励、特别贡献奖五部分构成,矿党政副职业绩考核同绩效年薪挂钩,每年按业绩标准考核后兑现绩效年薪,即:绩效年薪=绩效薪金×80%×业绩考核得分系数(业绩考核得分系数=业绩考核得分/1000), 这样将使收入拉开差距,绩效差异一目了然。副总师采用“考核与绩效奖励挂钩”方式,即:绩效奖励=绩效奖励标准额×业绩考核得分系数(业绩考核得分系数=业绩考核得分/1000)。相对于“两个考核办法”的“顶层设计”,针对区队科室“强基固根”的督查督办制度也很快随即出台,该制度在原有机制基础上更加明确了督导权责、执行程序以及结果应用。

据悉,三个文件历时一个多月反复推敲,涉及21个参与科室及部门。(徐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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