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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滩矿结合实际制定《地面公共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着力强化地面公共设施规范化安全管理,避免因公共设施管理不善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和意外人身伤害,全面提升矿井地面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有效促进矿区安全稳定。
该矿对全矿范围内地面公共设施按照业务分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界定责任区域、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分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责任单位的日常检查、维修维护责任。要求各牵头责任部门、责任单位按要求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公共设施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详细排查分管地面公共设施所处的位置、数量及安全状况,逐一编号建档,绘制位置图,立牌树标警示,明确告知地面公共设施存在的危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水平。
该矿从严建立地面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要求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每月对分管范围的公共设施进行逐一检查,矿安监处牵头,每月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对查出地面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到位,致使公共设施长期存在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给予罚款处罚,并纳入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杜忠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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