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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每日一学】案例分析(55)——维权未果终起诉 业主欲与诺德国际打“车轮战”

发表于 2009-7-24 08:13:4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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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焦点房地产网
  2009年7月22日上午,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同时收到了三份不同的诉状,起诉对象却是同一个——深圳市中铁诺德投资有限公司。递交诉状的是诺德国际一期的三位业主,起诉源于诺德国际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明知面积缩水,仍然“注水销售”,并设置合同陷阱,欺诈业主。

  据搜狐焦点网《踢楼特工》栏目报道, 2009年7月11日,业主们在诺德国际居住区6栋B座的开盘现场集合维权,但开发商至今未给出任何答复。今天,网友“逍逍散仙”在搜狐焦点网诺德国际居住区业主论坛爆料,业主已经对开发商提起诉讼。为此,记者联系了诺德国际维权业主代表,业主代表透露,因为认为开发商并没有诚意来解决其维权诉求,他们只能拾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面积差价。对于能否打赢官司,业主们充满信心,他们认为自己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和房屋验收备案收文回执,就是证实开发商欺诈的铁证。业主还向记者透露,预备上诉的业主有三十多位,将分别向法院递交诉状,上诉持续时间将达半年左右。业主代表表示,之所以选择“车轮战”的方式,一是希望能给开发商施加一定的压力,二是可以通过不断积累经验,为胜诉增添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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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国际业主自制的维权说明

  事件回放

  2009年1月,诺德国际一期5栋的业主与开发商深圳市中铁诺得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于2009年3月正式入伙。在随入伙交付的文件中,业主发现自己的房屋面积缩水了,并且自己已经陷入了开发商事先布下的合同陷阱之中。

  在由深圳市建设局签发的房屋验收备案收文回执中,明示了诺德国际5栋B座01户型的建筑面积为88.78平米、套内面积67.92平米,回执上 诺德的签收日期为2008年12月24日;而在业主的购房合同中5栋B座01户型的建筑面积却是89.47平米、套内面积68.47平米,购房合同的签订日 期是2009年1月12日。也就是说,开发商在明知该户型的精确面积的情况下,仍然以超出实际面积的数据计价出售。据了解,一期五栋的其他业 主都经历了如此“注水销售”,只是面积“注水”的多少略有不同。

  在明知面积缩水的情况下,开发商又和业主签订了购房合同“补充协议”, 当中开发商就房屋面积误差处理作出规定:若实际套内面积低 于购房合同中的套内面积,需扣除0.6%的误差后再按成交时单价补偿。

  2009年4月,开发商针对面积缩水提出一个退赔方案,要求按照“补充协议”中的条款,扣除0.6%的误差后赔偿。业主们认为这是诺德开发 商单方面提出的霸王条款,难以接受,于是组织起来开始了历时3个多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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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1日 维权业主在诺德售楼处拉起了横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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