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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要冲破利益藩篱

发表于 2015-5-28 21:23:2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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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要冲破利益藩篱

前些天,笔者参加所在企业工会组织的基层民主管理情况督查,在机电队检修班了解到这样一件事:该班3名职工利用休息时间修好了一台废旧设备,本应从设备使用单位获得400元维修费,但经过相关机关科室“管理”后,最终只拿到了100元维修费,这让几名职工愤愤不平,表示以后不干这“傻事”了。

如今,企业在管理上纷纷推行“简政放权”,鼓励包括班组在内的基层单位进行自主管理已成为很多企业的共识。然而,究竟哪些管理权力能够下放,下放的程度和广度如何,继而如何重新定位企业机关管理部门的职能,似乎尚未有明确的标准。

在对上述事件深入了解后,笔者发现,其实这几名职工不高兴的原因很简单:如果当初企业没有打算给这么多钱,就不要制定这条规定;如果要给,就要按规定给够。如今,到了分配利益的时候,半路杀出些搭“顺风车”的机关管理科室算哪门子事情呢?

用班组职工的话,更直白地说,机关管理部门真要想管就直接站出来管,真要想提取管理费就明确划分提取标准,不用躲躲闪闪,更不用巧立名目。不能既想得到放权给班组,让班组获利的名声,又想得到收取“管理费”的实惠。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简政放权已是大势所趋,在企业也同样如此。如今,在有些企业依然存在机关管理部门与基层生产单位之间管理职责不清,利益分配格局不明,管理界限模糊等问题,束缚了包括班组在内的基层管理活力。

作为企业来说,“简政放权”的核心是理顺管理体系和管理权限,对管理机制和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要真正减到关系自身利益的痛处,而非对一些不痛不痒的管理项目进行所谓的“让权”和“放手”。

针对这些现象,笔者在基层走访调研中还发现,在企业发放的科技创新、小改小革、修旧利废等各类奖励中,有些本该职工个人所得的成果奖励,到最后总被相关机关管理部门以评比费、管理费、组织费等名义“平衡”掉一部分,让很多职工敢怒不敢言,以后参与创新创效的积极性也大打折扣。

当然,有的机关管理部门可能认为,自己部门本来就负有相关管理职责,到最后出了成绩,分享点利益难道不应该是心安理得吗?比如,本文开头所涉及的机关管理部门部门负责人就表示,相较于一分钱的维修费不给,现在不是已经给了四分之一了吗,职工还能有啥意见?

不妨进行反问:本已列入报废的设备,闲置这么久,管理部门都没及时“管理”,而职工看到了这台废旧设备潜藏的价值,维修后实现了废旧设备再利用,企业节约了设备采购费用,职工得到了维修报酬,本来是合情合理合规的事。现在,管理部门硬插进来分一杯羹,未免有假公济私之嫌。有职工反问:“管理部门不修一台设备,凭什么拿走四分之三的维修费呢?”

在日常企业管理中,有些管理者常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看法。比如说,当下职工思想多元化,不服管,不好管;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遵循守旧,安于现状;职工在利益分配上斤斤计较,不容吃亏;还有些职工文化素质高,思维活跃,动不动就拿企业规章制度说事,解释起来劳心费力等,要管好管住真心不容易。

从近些年来相关企业实践经验来看,破题包括班组在内的基层单位管理活力不足,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简政放权是关键。这意味着,企业机关管理部门既要积极主动地放掉该放的权,又要认真负责地管好该管的事,以更有效的“管理”促进更积极的“放权”,使机关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显现成效。

依笔者看,如果在基层班组在如何实行自主管理上有困惑,企业机关管理部门就不妨先把虚的放一边,把一些“真金白银”的事让班组自主管理。可现实是,个别机关管理部门推行“简政放权”时,只要一涉及钱和利益分配格局,心里的小算盘打了一番,就算清了经济账,“亏”是永远不会吃的。

长此下去,企业“简政放权”没有减到痛处,机关管理部门与基层生产单位之间职责不清、管理不明、利益纠结、界限模糊等问题积累,久之成为影响企业管理和发展的各种原生阻力,成为束缚着企业生产主体的无形枷锁和错装在职工身上的有形之手。

所以,企业机关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前新常态、新形势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精准自身管理职能定位,厘清管理界限,明确管理职责,突出服务职能,重点把该放的权放掉,把该管的事管好,激发基层班组和职工的潜能和活力,增强企业改革攻坚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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