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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自治区安监局了解到,近日,安监局下发文件对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作出规定,要求各级安监部门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安全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贯彻落实执法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决杜绝“一罚了之、一停了之、一关了之”现象。
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自治区安监局将深入推进分类分级监管,科学合理制定执法计划,推行内部合并综合执法,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提高监管实效。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安监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指南》,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滥用职权。在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同时,安监部门将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法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风险、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屡督不改、屡改屡犯,严重扰乱安全生产秩序,特别是发生事故的企业或项目,坚决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惩处极少数,广泛教育大多数,倒逼企业落实责任,切实保护合法企业利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