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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艺)台湾街头艺人不好“混”

发表于 2015-5-30 20:17:2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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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上、地铁旁、人流最多的街道、地下交通道内……在北京,在大陆很多大城市,人们经常会碰到一些人在上述这些地方尽情弹唱、为来往人流作画像,或其他类文艺表扬。他们中有的是才华横溢但缺少表演舞台的文艺青年,有的是凭一技之长求生计的残疾人,当然也有“浪迹江湖”的“南郭先生”。不管他们是谁,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才华和劳动给路过人们带去艺术享受的同时,也获得他们的生计,而他们都统称为“街头艺人”。

  街头艺人大陆有,台湾更多。记者赴台时,看到台北的街头艺人远比大陆多,也比大陆活跃。

  在大陆,街头艺人们,表现出更多的是羞涩,而路人更多的是投以同情和帮助心理。但在台湾,街头艺人更多是自信和快乐。当然他们也有他们各自的不同艰辛和心路历程,但和大陆相比,台湾的“街头艺人”更难“混”。

  近日,央视举办的《中国好歌曲》竞赛现场,来自台中市的24岁小伙子邱振哲自写自唱的《我不需要》,不仅让现场几位导师热泪盈眶,很多电视机前的观众同样为之艰辛求艺之路而感动。

  邱振哲来自台湾台中市的一个普通家庭,酷爱文艺的他,14岁开始在街头唱歌,随后成为一名职业的街头艺人,唱作已经成为了邱振哲生活的全部。他每天在街头演唱4到8小时,还曾经为了生计连续唱过24小时,之后5天不能说话。

  因为酷爱唱歌,他离家很久,因怕家人担心,每次和家人通话,都不敢说自己的工作是在街头唱歌,他怕爸爸妈妈担心。

  邱振哲的追求艺术梦想的故事感动着在场每一个人。而邱振哲在讲述自己的经历时,让大陆观众知道了,在台湾,要成为一个真正的街头艺人,并不像大陆这么简单,一把琴,或一个唢呐,再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就可以。在台湾,还需要考一个执照。

  据了解,为了规范各类街头表演,从1994年4月开始,台湾当局正式通过了《街头艺人从事艺文活动许可办法》,该办法规定,取得活动许可证的街头艺人,可以在相关法令规定的范围内,在市区公共空间从事艺文活动。

  据了解,台湾街头艺人执照并不好考,通过率并不高,但报考者却逐年增加。按照相关规定,台湾街头艺人报考许可证程序并不简单,他们需要在固定的时间里,表演者自己架设所有的器材,包括专家学者代表、街头艺人代表、场地主管机关代表、文化局代表等八九位评审,针对几个指标进行“巡回式”评分:

  一是看艺术表现力和技巧是否成熟;二是看演出对观众和环境的效果如何,特别是是否符合场地的要求,例如火舞,在宜兰或许可以表演但在台北目前是不开放的;三是看演出者对自身的包装、经营和管理。

  考试结束后,评审们并不会给表演者打分,而是直接讨论通过或不通过,不通过者会告知不通过的理由,如果通过则会集体召开说明会,并办许可证。

  随着台湾经济不景气延续,台湾就业形势变得十分严峻,一些艺术类学生,在严酷就业竞争背景下,很多人不得不走上街头,当起了街头艺人。其实,除了考取证照需要真功夫外,街头艺人之间的竞争也很激烈,经常会有一些大型表演团体选拔街头艺人参与演出。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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