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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山东省积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综合利用银行、担保、保险、补贴等金融手段,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
山东省财政厅巡视员庞敦之介绍:目前,全省设立了多家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并对小额担保贷款给予贴息,减少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顾虑。
同时,省财政筹集资金,吸引市县政府共同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对银行向诚信好、管理规范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坏账损失,省级财政给予30%的补偿,市县补偿比率自定,以引导其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难题。
在保险方面,山东省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试点,对申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各级财政按保费总额的30%给予补贴,并对保险公司承保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赔付率超过150%的损失部分,给予相应比例的风险补偿。
此外,山东省还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不低于1万元提高至不低于1.2万元,并且全面推广“创新券”制度,对山东省内所有小微企业使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学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由山东省财政给予补贴,其中对西部隆起带小微企业补助比例由30%提高至60%,其他地区由20%提高至40%。
庞敦之表示,山东省还将通过积极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业务,探索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等,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约的增信作用,运用政府采购工具打通金融资本向小微企业的传输渠道,有效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记者 宗来松
来源:中国日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