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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代维权也要走正道

发表于 2015-6-23 21:49:5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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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捷

  一边勾连律师和当事人家属,一边纠集“访民”,为达到向法院施压影响审判结果的目的,通过街头聚众举牌、打横幅、喊口号等方式大肆制造影响,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并实时拍照发到境内外网站进行炒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日前,犯罪嫌疑人翟岩民、刘建军等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山东省潍坊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6月22日《法制日报》)

  不论是“访民经纪人”,还是“访民团”,都不是真正有“冤情”的人,但他们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刺激公众眼球。涉嫌干扰司法独立审判,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司法公正。可鄙的是,他们不分是非,纯粹为了利益!因此,某种意义,依法严惩这种“访民经纪人”和“访民团”,也是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所谓的“访民经纪人”和“访民团”,说白了,就是把“闹”当维权“法宝”,认为谁“闹”得越凶,政府就越怕谁,谁就是赢家。毫无疑问,这些人已经“闹”出经验来了,也得到了不少好处,并从中嗅到了“商机”,才有这种所谓的“访民经纪人”和“访民团”产生。

  某种意义,这是不依法治国的产物,是不少地方政府为了“维稳”,向“闹”妥协,花钱买平安,结果,让“闹访”的人觉得戳中了某些官员的软肋,于是把“闹”当成了上访维权的“利器”,不断地被复制。

  由是观之,维护正常上访秩序,既要严惩“闹访”,尤其打击“访民经纪人”和“访民团”,又要某些政府官员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接访的理念,不是见了“闹”吓得战战兢兢,立马妥协。

  这次“访民经纪人”和“访民团”被依法打击,也给那些维权者提了一个醒:在依法治国时代,维权也要走正道,要严格依法,否则,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王捷)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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