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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10余所高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都夹带了特定的手机卡,在声明学生可自愿选择开通的同时,又写明了如学生不开通使用,可能收不到学校通知的重要信息,对此不少学生质疑学校强制消费。据悉,学生历来都是商家重要的潜在客户,有运营商为了争夺市场,曾提供给每位老师一部手机。(8月3日 长江商报)
在商业领域,销售商为了获取利益最大化,常常会使用强行搭售的营销模式。所谓强行搭售就是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违背对方的意愿,强行搭售其他商品的行为,是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中的最常见的一种形式。比如,我在某通讯公司营业厅办理安装宽带业务,却被告知要装宽带必须安装一部固定电话并且电话机要在营业厅买,否则就不给办理安装宽带业务。通讯公司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录取通知书里夹带手机卡似乎已经成了今年高校发录取通知书的一个新现象,并不是湖北省这十余所高校的创新,在江浙等沿海地区的高校早就成了“行规”。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中夹带特定的手机卡,说是自愿开通,却附加了“不开通使用,可能收不到学校通知的重要信息”的威胁,涉嫌强制消费,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搭售行为”。高校之所以热衷于和通讯运营商亲密合作,也是利益驱动的结果。给每位老师一部手机或许只是毛毛雨,对学校进行资金赞助等更实惠的回报估计才是校企合作的真正动因。
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让商家为了更多得切分市场蛋糕绞尽脑汁,于是,校园庞大的消费群体成了商家重点争抢的对象。2007年,南开大学曾因在通知书中夹带“移动通信运营商的宣传光碟和价值10元的优惠卡”而引起轩然大波。事后查明宣传资料并不是学校放入,而是邮政公司所为。而今年邮局借通知书“揩油”又出新花样,一些地方邮局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在送大学录取通知书时搭车收取100元到120元不等的“礼仪服务费”, 不给钱就不给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里夹带手机卡与邮局的“礼仪服务费”有异曲同工之妙。学生有理由担心,还没报到就开始强制学生消费,那么开学之后,学生的系列生活用品会不会也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搭售”配置呢。
学校为了管理方便要求使用统一的卡,本身无可厚非。帮助学生提前办理好,也可以看作是人性化服务,但一旦涉及“强制”, 变相给学生增加了负担,就成了“好心变办坏事”了。而且按规定,银行卡、手机卡需用身份证实名开通,学校在没有征得学生同意的情况下就代为开通是不合适的,极容易造成潜在的消费纠纷。
现在高校中的商业化气息越来越浓,强制学生办信用卡、奖学金打入指定银行卡的现象层出不穷。高校是传道授业解惑之地,不应该过多参与商业经营,更不应为蝇头小利与商家联手“绑架”学生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