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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花八门] 旌 牌(下)

发表于 2015-7-14 16:58:0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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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 牌(下)
   
    老母病情痊愈,江伯儿如何兑现自己的诺言。虎毒不食子,要杀死儿子,这个决定太难了。转念一想:孝为先,母亲比儿子重要,再说了,自己还年轻,母亲只有一个,儿子死了还可以再生一个。能够得到朝廷赠与的旌牌,那是名利双收的事情。
    牌坊很重要吗?是的,古人很看重牌坊。假如一个女人,丈夫死后成为寡妇,一旦获得贞节牌坊,就意味着她一辈子不能再嫁。这是约束妇女的封建糟粕!牌坊种类很多,对大孝子,朝廷也可以发给他牌坊。牌坊设立的目的就是在社会树立道德楷模。牌坊是一种精神奖励,大家都清楚。牌坊还有更大的物质好处。首先,一个人获得了牌坊,全家人都不需要再缴税。另外,增加了做官的机会。当然女人不可能有做官的机会,男人可以呀。做官有几种途径,其中之一就是“举孝廉”,也就是推举那些道德高尚的人。
    江伯儿带着三岁的儿子到泰山还愿。用刀残忍杀害了自己的儿子。大庭广众之下杀人,江伯儿被众人扭送到官府。地方官,听说来龙去脉之后,认为江伯儿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大孝子,立刻上报中央礼部。礼部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典型,于是上奏皇帝,为江伯儿申请旌牌。出乎众人意料,朱元璋看到奏章,勃然大怒:虎毒不食子,这简直是灭绝人伦,必须惩治江伯儿。皇帝发话,自然要遵照执行。江伯儿被流放三千里。杀人偿命,江伯儿是否被轻判?也不是。这和古代法律规定有关:如果儿子殴打父亲,属于大不孝,加重处罚,要被砍头;父亲杀害儿子,则要罪减一等。
       严格讲,朱元璋也是违背法律。江伯儿的行为应该受到表彰,如果只是作为杀人犯,江伯儿被流放符合《大明律》。在24孝故事中,有类似的事例。以《埋儿奉母》为例。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 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由于得到意外之财,很幸运,孩子没有被活埋。起码说明一个问题,为了孝顺父母,可以杀害自己的孩子。
    江伯儿的母亲,知道为给自己治病,儿子杀害了孙子,痛苦可想而知,老人上吊自杀。江伯儿的妻子,痛失爱子,丈夫被流放,也上吊自杀。
    事件发生后,朱元璋进行了深刻反思。这虽然是一个孤立案件,体现了人们的价值取向。法律存在一些弊端,必须要适当的修改。废除了残害肢体、杀亲等孝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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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5 07:58:05 | 查看全部
封建社会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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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5 07:58:20 | 查看全部
问好自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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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5 15:39:43 | 查看全部

回 1楼(沩水云飞) 的帖子

杀子孝母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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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5 21:39:51 | 查看全部
杀子孝母,可怕啊!其实故事的结果已经说明了是个错误之举,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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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7 20:01:11 | 查看全部

回 4楼(大冶农机王中平) 的帖子

确实可悲,古人讲究尊上,反过来说:以下犯上,要严惩不贷。以上犯下,则要轻罚,甚至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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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3 08:13:32 | 查看全部

Re:回 4楼(大冶农机王中平) 的帖子

引用第5楼随其自然于2015-07-17 20:01发表的 回 4楼(大冶农机王中平) 的帖子 :
确实可悲,古人讲究尊上,反过来说:以下犯上,要严惩不贷。以上犯下,则要轻罚,甚至不处罚。
这个尊上的难点不可取!凡事都应讲究变通,因时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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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7:31:30 | 查看全部
自然老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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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7:31:45 | 查看全部
向自然老师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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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9:38:09 | 查看全部
学习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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