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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宝林老师抱回家之升堂

发表于 2015-7-21 10:28:3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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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宝林老师抱回家之升堂》
作者    祝英台

本官,今天要请父老乡亲进公堂,本官要公开,审理宝林逃逸一案。在升堂之前,我有三点要告诫大家,如有不从本官将会下令拉出堂外。一,不可大声喧哗吵闹公堂。二,不准替罪犯宝林申冤。三,不要起哄影响本官思路。
好了,如果没有意见,我们现在就开始。堂下官差听令。升堂。带人犯宝林上堂。启禀大人,人犯已带到。这是状纸,请大人过目。
大胆刁民,见到本官为何不跪。我是秀才,见你当然大可不跪。就是见到当今圣上,还得让我三分。
好,好,好,那你就站着回话吧。
姓名?
在下,姓鲁单名宝林。
年龄?
忘了!
什么,忘了,好,好。
你知罪吗?
在下,一不偷,二不抢。三不调戏你家女儿。不知所犯何罪?
有人告你
抢劫他人快乐,
私吞友谊后逃逸,
抢占他人回忆。
让众人每日以泪洗面,苦苦哀求别离开水吧,你就当耳旁风。不顾及他人死活。不想他人感受。
这三大罪名不小啊!
大人,我冤枉啊!
还敢喊冤,证据确凿。
来人呐!给本官狠狠的打。
大人您不能打我啊。
我是秀才
你敢打秀才,我去皇上那告你去

你告到那都没用,本官就是要制你。谁说动你不得。本官偏要打你。
来人呐!传孔子的家法来。
教尺!
一下
一下
足足了二百下
双手早已劈开肉站
疼的宝林是哑口无言。
宝林被疼昏死过去。
启禀大人,人犯已经昏死过去。
用水泼醒,接着给我打。
大人,大人,小人,纵有天大罪,也不该下如此重手,啊,大人,小人愿一死谢罪。不愿再受这等待遇,疼痛实在难熬啊?
本官一向公正,你怎么能死呢?你死了,堂下百姓还不得拆了本官啊。本官可不想这样的事情发生。
来人啊!将罪犯宝林,托下去,关进地字号,宝林专页大牢。悠禁终身。
没有本官的批准。不得任何人探视。
没有本官的点头,任何人,不准擅自将其放出。
如有劫囚者,或者擅自行动者,一律不用等本官特批,杀无赦。
大人,我是冤枉的,这样的结果,我不服啊?
本官已查实,证据确凿,休要狡辩。
大人,小人知道错了,您就大人不计小人过,放过小人这次吧,下次再也不敢啦。
托下去吧!托下去吧!
好!大人真是包青天转世啊。
是啊!这案子审的真叫绝啊!
黎明百姓有救啦!
真是清官啊!
福星啊!
堂下顿时乱成一团,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
好了,好了,大家不要议论了。
堂下官差听令,本官宣布
退……堂……。
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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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1 17:09:02 | 查看全部
冤枉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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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1 17:09:32 | 查看全部
谁打的我的屁股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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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1 17:19:10 | 查看全部

回 2楼(鲁宝林) 的帖子

宝林老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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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2 07:58:55 | 查看全部
快乐是自己制造和寻找的,偷不来。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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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2 08:01:38 | 查看全部
行文幽默风趣,问好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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