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438|回复: 0

因代言超期 陈法蓉起诉维权索赔75万

发表于 2015-7-21 11:49:2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北京朝阳法院近日通报,前港姐陈法蓉将河北御芝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曲氏兆艺(北京)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至北京朝阳法院,原因是代言合同到期后自己的肖像和姓名仍被继续用于广告宣传,并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75万元。

陈法蓉诉称,2011年7月其经纪公司与曲氏兆艺(北京)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广告合约,同意替河北御芝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臻农炖燕”拍摄电视广告,并担任形象代言人。广告使用期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陈法蓉个人与经纪公司酬金为25万元。合同签订后,其按约履行了广告拍摄义务,被告也向其经纪公司支付了相关酬金。但其于2015年4月发现,两被告仍在公司微博及御芝林食品网店网页上,使用先前陈法蓉拍摄的广告,并用其肖像、姓名进行产品宣传。陈法蓉认为,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肖像权和姓名权,损害了其利益,故提起诉讼。据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陈法蓉,1967年10月28日出生于香港,祖籍江苏宿迁,中国香港女艺人,主持人。1989年香港小姐冠军得主、tvb签约艺员,曾出演过《人在边缘》、《赌侠》、《廉政追缉令》、《水月洞天》等多部影视剧作品。陈法蓉除热爱幕前演出外,还一直热心公益慈善工作,1997年担任“慧妍雅集”慈善机构会长。(星星)

来源:网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