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据8月7日《齐鲁晚报》报道,十七大以来,先后有杜世成、于幼军、朱志刚、黄松有、刘志华、陈少勇、王益、郑少东、米凤君、王华元、陈绍基、许宗衡、陈同海等15名高官落马。
十七大以来,先后有10多名高官落马说明什么?其一,说明搞腐败是没有出路的。领导干部不论其级别有多高,官职有多大,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除了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以外,没有任何特权,否则,就会被党和人民群众所抛弃。“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十七大以来,先后有10多名省部级高官落马,说明搞腐败是自焚和自溺,是在为自己挖墓坑,迟早有一天会葬送自己的美好前途和一生。
其二,说明中央反腐败的决心是非常坚定的。自十七召开至今,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先后查处10名省部级高官,查处高官腐败的数量,环比远远超过了十六大前两年所查处的高官数量,这说明中央反腐败的决心一年比一年决定,决心以铁腕手段把暗藏在党内的一切腐败分子彻底铲除!
其三,说明我国“惩防结合的反腐败模式”已经走入制度化和常态化。十六大期间,先后查处了刘方仁、高严、王怀忠、韩桂芝、吴振汉、王昭耀、王有杰、荆福生、李宝金、郑筱萸、陈良宇等10多名省部级高官。十七大以来又查处了10多名省部级高官,说明我国反腐败已经走入了制度化和常态化,是一贯的,是前后相接的,只要有人敢搞腐败,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养奸,而且,今后还将继续这样坚持下去,不因时间和执政届别的变化而变化。
其四,说明我国的“惩防结合”的反腐败理论与模式是正确的、成功的。无论是十六大以来,还是十七大以来,反腐败之所能取得如此丰硕的成果,主要是我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反腐败理论体系和模式,叫响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的口号,明确反腐败的任务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先后出台了《实施纲要》和反腐败《工作规划》,等等,实行惩防结合,大力查处各类腐败分子,绝不迁就姑息。
继十六大以来的反腐败就,十七大以来,又查处10多名省部级高官,既说明我党始终把反腐败作为我党的一项长期任务来坚持的,又说明“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的。这告诫全党,不论是谁,凡抱着侥幸心理搞腐败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