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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会发布劳动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发表于 2015-7-26 02:22:4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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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存在安全管理混乱、严重侵犯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的企业违法行为,或本单位不加整改的事故隐患和侵权行为,职工可向上海市总举报,对举报属实者予以2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6月24日,上海市总工会部署“上海工会劳动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以有效维护好广大职工生命权、健康权,同时向社会公示了上海市总直接受理的事故隐患和侵权行为清单,鼓励职工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侵权行为。

  据介绍,“三年行动计划”强调坚持“一条红线”:即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计划”聚焦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加工、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非公企业和职业危害易发高发等重点领域,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高危岗位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计划”规定,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和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规模较大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要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至少配备1名劳动保护工作人员,基层中小微企业单位工会要明确1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企事业单位班组(工会小组)要设立安全员(劳动保护检查员),力争3年内逐步构筑自下而上的全市工会劳动保护“二级管理、三级网络、四级监督”组织体系。

  在完善制度建设上,“计划”要求在3年时间内,逐步探索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应急制度、企业劳动保护黑名单制度、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持证上岗制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健康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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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6 02:23:05 | 查看全部
  6月24日,上海市总还对社会公示了市总可以直接受理的事故隐患和侵权行为清单共10项,包括易燃易爆场所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特高压输送线路等电力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用人单位隐瞒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按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这些情况都在市总直接受理范围内。

  为此,市总出台奖励办法鼓励职工通过排查,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本单位工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侵权行为,按照事故隐患和侵权行为的程度等级,分级给予现金奖励。其中,对属市总直接受理的事故隐患和侵权行为清单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侵权行为,举报人最高可获得1万元的奖励。

  奖励办法还明确,对由街镇(工业园区)工会受理和督促整改的事故隐患和侵权行为,除对举报人奖励外,还将对成功督促企业整治治理的工会给予每件最高2000元工作经费奖励。(记者钱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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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23:07:35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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