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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说说看】“带薪休假”如何才能执行到位?

发表于 2015-7-28 06:48:2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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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fbf3a8e3a8cbfa83.jpg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然而,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7月27日《人民日报》)
        带薪年休假是法律给予劳动者的权益,但是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这一制度的落实仅占一半,那么,作为国家的一项制度,“带薪休假”如何才能执行到位?欢迎大家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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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06:49:25 | 查看全部

让“带薪休假”从不自觉走向自觉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然而,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7月27日《人民日报》)

带薪年休假是从法律给予劳动者的权益,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对各方面都不失为一件好事。对广大职工而言,享受带薪年休假,可以使身心得到调整,以便能更好地工作。对单位而言,落实职工福利待遇,可以更好地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对社会而言,“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对刺激消费、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新常态下的经济转型都是有好处的。”

可尽管带薪年休假的好处多多,但目前全国的落实率却仅有50%,令人感到非常惋惜。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人认为领导都不休假,担心自己休假会给领导留下不勤奋工作的印象,影响到以后的调动、升迁;有一些劳动者由于底薪很低,认为带薪休假的“薪”是指底薪,而自己不愿休假;还有个别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剥夺了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力;也有一些劳动者竟然不知道自己有带薪休假的权力。

事实上,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也是一项必须执行好的制度。笔者认为,有关部门要站在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劳动者权益的高度,力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有效落实,切实改变目前的落实率低的状况,让职工带薪年休假从不自觉走向自觉。

首先要加强教育宣传。带薪年休假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大张旗鼓进行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教育宣传,使大家认识到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让全体职工知悉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标准和待遇。无论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都应认真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切实保证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其次要加强督查整改。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大对企业职工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解决劳动执法力度偏软,部分用人单位缺乏对法律敬畏的问题,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的,督促相关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对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情形,依据规定给予相应的惩处措施。

第三要营造良好氛围。对单位和职工个人,要加强工作统筹,打破单位工作忙不敢休假,工作多无法休假的状况,使大家能够愿意休假、放心休假,做到工作与休假两不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以带动其他干部职工休假。工会组织要采取集体协商等有效措施维护职工的合法休假权益。要通过营造良好氛围,使制度更加深入人心,落实更加自觉有力。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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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06:50:26 | 查看全部

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50% 带薪休假亟须刚性执法

 据7月27日《人民日报》报道, 最近,北京宣布将对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实施监察。在北京一家国有事业单位工作的陈女士很兴奋:“太好了!真希望政府这么一查,我们就可以带薪休假了!”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然而,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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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执法力度
  法规的执行力、惩戒力匮乏,是带薪休假制度难以落地的关键因素。
  北京宣布将对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实施监察,逐渐体现出执行制度的刚性;一个正在文明进步的社会里,休假权,作为公民的基本人权之一,理应得到尊重和维护。更何况,以国务院令形式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早已经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有关部门应以劳动者权益为重,加大刚性执法力度,以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吴杭民)
  析因
  维权底气不足
  带薪休假本是《劳动法》规定的一项权益,但目前落实率仅有50%。而不敢休假的企业员工,竟然大部分都是因为怕被视为偷懒或事业心不强。这到底是《劳动法》底力不足,还是企业员工底气不足?
  《劳动法》已颁布了很长时间,而且在这部法律的作用下,也协调或解决了许多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在人们的意识中,《劳动法》已是企业员工主张权益的话语基础和舆论氛围形成的前提。
  然而在带薪休假这个问题上,《劳动法》却显得爱莫能助;因为它无法自行运转,在员工不能享有这项权益的时候,他们只能闷在心里,而不敢以法律为后盾主张自己的权益。 (马进彪)
  建议
  领导带头执行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单位领导负有直接责任。领导是否带头休假,不是个人之事,而是关乎能否实现劳动者权利的公事,也反映着一个单位对法规制度的态度。一个地方和单位的领导从自身“破题”,主动转变观念,成为休假的带头人和推动者,是解开带薪休假多处“疙瘩”、把劳动者的休假权利落到实处的关键一环。
  更为重要的是,“上为之,下效之”。干工作是这样,执行制度也是这样。在一个单位,领导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其他人。“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领导依法带头休假,就是其他人的良好示范,职工从中能看到落实带薪休假的决心,才能消除“领导不休不敢休”、“不好意思休”的畏难情绪,获得带薪休假的底气,使带薪休假变成现实的福利。(朱海涛)
  提醒
  纠正错误认识
  因担心影响前途不敢休假成了绝大多数职工不休假的主因。解决带薪休假不落实问题,一要靠执法给力,二要靠去除人们思想上的错误认识。事实说明,有时后者危害更大。因此,要在观念上来个大转变,叫响不落实带薪休假就是违法的口号,让不落实带薪休假者真正“臭”起来。改变以往那种不带薪休假者受表扬,得奖励,受重用的错误观念。不休假者是一块“臭豆腐”,闻起来臭但吃起来香,这就导致不休假者受追捧,休假者反而受冷落的真实原因。
  解决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问题其实并不复杂,只要领导带头,从严执法,转变带薪休假被认为是“偷懒”“事业心不强”的错误观念,把不落实带薪休假上升到违法层面来处理和打击,相信这一状况会马上改观。(郭双年)
  三言两语
  不休年假可以,可说好的三倍工资补偿呢?
  ——周建清
  劳动者是弱势,有工作就不错了,带薪休假,不奢望。
  ——王方
  休息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希望严格执法吧,否则,工作压力太大了,又得不到缓解,精神始终处于压抑、紧绷状态。
  ——谢丽新
  怕被认为是事业心不强、对单位没有主人翁精神,不敢要求。
  ——胡文松
  领导不休谁敢休?
  ——于鸿海
  我们的企业文化,不就是要求一心扑在工作中吗?
  ——王逸杰
  劳动监察部门要真正起作用。
  ——张强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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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06:54:34 | 查看全部

解开“带薪休假”的两个死结

 椿 桦 (媒体评论员)

  “带薪休假”是一个几乎已被遗忘的话题,但人社部最近的一项调查,使得该话题再度发热。调查称,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许多网友认为,这个调查结果在意料之中,有的甚至认为50%的落实率比自己料想中的还要好。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带薪年休假制度,并且早在2008年就开始实施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到如今,该条例已实施了7年有余。可以说,不光私营单位职工对“带薪休假”依旧陌生,许多公家单位的人也几乎没有去想,我们还有这么一个法规。

  该条例落实不好,其实也不能全赖人家企业。企业的天职就是逐利,而保障职工权益,则是政府的天职。可是现实社会中,企业的利润,某种意义上也是地方上的政绩。很多时候,迁就企业就是维护政绩。于是,劳动监察与执法的缺位,便成了带薪休假制度的死结之一。

  凡事当成政绩和任务来抓,基本上都有望实现。值得欣慰的是,国务院去年印发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要达到5.5万亿元;今后,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将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国务院的这个规定,可谓切中了要害。因为,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与地方经济和官员政绩扯上了关系,相信地方政府会在推动职工年休假这件事情上有所作为。那么解开这个令人头痛的死结,是可以期待的。最近,北京市宣布将对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实施监察,受到了市民高度赞扬。

  但最大的死结却不是法律的执行,而在于法律本身。《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给用人单位设置了“特殊情况”。譬如《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这样的话,即使政府严格执法,用人单位也可以找到理由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辩护。

  要知道,年休假是轮休,何时休、休几天,主动权在单位手中。一家企业,365天都不安排职工几天年假,我看不是什么“生产需要”,而是“抠门需要”。法律弹性太大,不仅会纵容企业搞“特殊化”,也会给职工维权、政府执法带来障碍。所以相关法条有必要修订完善。当然,地方政府和广大企业务必扭转那种原始低级的观念,以为让职工不停干活会创造更多利益。列宁同志早就告诫过我们:“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好好工作。”不尊重职工休息权,只会提高生产成本,降低效率。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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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06:55:32 | 查看全部

带薪休假落实率仅50%不可等闲视之(图)

76BDC5DD8E2CDDF2CB495B6BA4AC285C.jpg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然而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最近,北京市宣布将对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实施监察。在北京一家国有事业单位工作的陈女士很兴奋:“太好了!真希望政府这么一查,我们就可以带薪休假了!”

  (7月27日《人民日报》)

  法律有规定,制度有要求,政府有督促,民众有诉求,然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地”质量却让人不敢恭维——仅有50%的落实率!法律尴尬背后是民生无奈,正如此前国家统计局一项调查报告所披露的,42.4%的职工“不休或未休完带薪休假”,原因是“担心休假影响前途”。看来,制度所遇到的最大阻力,就藏在职工最担心、最忧虑的情况背后。

  权利是一种制度赋予,是用来兑付和实现的,不能仅当盆景看,更不能当成纸上画饼自我欣赏和满足。那些漠视带薪年休假之类的法律规定甚至恨不得要求所有人都采取“5+2”“白加黑”工作法的单位,实际上的工作效果很可能事倍功半,不知道休息的加班如何保证工作的质量?


  法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遵循的劳动规律,也彰显着法律的信用和权威,应该得到贯彻落实。从执行层面来说,相关部门除加大执法力度外,对某些最容易不守法且影响他人权利落实的“关键领域”“关键少数”,更要采取相应约束措施——譬如不定期抽查带薪休假执行情况,违法者给予较高的处罚。再比如,将落实带薪年休假情况纳入守法诚信纪录,以道德舆论、社会评判、企业信用等综合手段推动法律归位。多管齐下,所谓不敢不能带薪休假方能打破落实率仅50%的尴尬现实。

  张培元

  漫画 付业兴  本文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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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06:56:53 | 查看全部

人民日报评带薪休假:很多人不敢休

有人担心影响前途不敢休,有人害怕影响收入不愿休。

最近,北京宣布将对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实施监察。在北京一家国有事业单位工作的陈女士很兴奋:“太好了!真希望政府这么一查,我们就可以带薪休假了!”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然而,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

在一家国有银行工作的张女士和陈女士一样不敢休年假。“领导都没休假呢,我们怎么好意思休?万一给领导留下不勤奋工作的印象,以后调动、升迁都麻烦。”在不少企事业单位中,按规定休假会被视为“偷懒”“事业心不强”,很多人想休假却不敢休。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报告,42.4%的职工“不休或未休完带薪休假”的原因是“担心休假影响前途”。




也有一些劳动者是自己不愿休假。“我做销售,工资大部分都是提成,底薪很低,带薪休假的‘薪’是指底薪,还不如不休。”从事汽车销售工作的黄先生说。

在一家传媒公司工作的孙女士放弃带薪休假是因为申请手续太麻烦:“休假得给公司打报告,还不一定批准。就算准假了,老板也可能会在休假期间安排工作。”孙女士说。

还有人不知道自己有权带薪休假。“我干了一年多了,没听说过带薪休假。不干活儿谁给你钱啊?”李先生去年1月开始在北京做保安,除了春节放了几天假,基本上全年无休,包括周末。

企业应认识到就业市场供需关系将改变,带薪休假可成为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对刺激消费、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新常态下的经济转型都是有好处的。”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落实带薪休假,也可以缓解黄金周出行人流过于集中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和安全隐患。”

为什么带薪休假难落实呢?刘俊海分析,一些企业认为,员工休假不仅客观上会增加企业用工成本,还可能对企业生产流程造成一定影响,影响企业利益。同时,劳动执法力度偏软,也导致部分用人单位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劳动者只好忍气吞声。

有人说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还没发展到全面落实带薪休假的程度。刘俊海说:“我国把职工享有带薪休假写入法律,就说明发展阶段不能成为拒绝落实带薪休假的借口。事实上,发展中国家同样需要注重劳动者休假权,以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如何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刘俊海建议,企业方面要认识到就业市场供需关系迟早将发生改变,带薪休假可以成为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劳动者方面也应加强维权意识。

当然,劳动者通过法律主张自身权益,前提是社会舆论和法律环境的支持。一方面执法者应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法律严肃性,另一方面社会舆论也应鼓励劳动者这样做。“北京等地对带薪休假落实情况实施监察,是个很好的开端,相关的执法部门应继续加大监察力度。”刘俊海说。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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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06:59:00 | 查看全部

带薪休假制度不该成一纸空文

最近,北京宣布将对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实施监察。在北京一家国有事业单位工作的陈女士很兴奋:“太好了!真希望政府这么一查,我们就可以带薪休假了!”(7月27日《人民日报》)

  享受带薪休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强调要“落实带薪休假”。然而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这说明,现实中一些地方的带薪休假制度依然是镜花水月。

  带薪休假制度不该成一纸空文。员工享受带薪休假,是法定权利,此举正是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国家劳动保障部门设立这样的规定,原因也正在于此。让劳动者享受带薪休假也是国际惯例,如德国政府对不休假的个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以此鼓励人们休假;芬兰政府则要求雇主向休假的人提供额外津贴,以保证他们有足够的钱外出旅行或消费。在中国,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的境遇中,虽然有一些劳动者是自己不愿休假,但更多是“不敢休”。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报告数据显示,42.4%的职工“不休或未休完带薪休假”的原因是“担心休假影响前途”。而从不少企业的现实情况看,除非单位明确鼓励员工休假,否则员工很难主动提出要维护自己的带薪休假权。不仅是企业,有些地方的事业单位,带薪请年休假并不是容易的事。

  严格落实带薪休假,需要制度护航。据报道,湖南、甘肃和黑龙江等地今年就相继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实施细则,切实推行带薪休假制度。如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就下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这份《细则》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能享受带薪年假,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再好的制度,若没有严格执行,就容易流于形式,带薪休假亦如此。同时,也需要有相应的监察规定。如兰州市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在山东省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3年就规定,今后烟台带薪年休假将纳入企业劳保年检。不安排年休假须支付3倍工资,年休假有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这一规定的出炉,意味着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加强企业劳动管理,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而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恣意无视员工的带薪休假权利了。

  让带薪休假制度变成真正的福利,既是趋势,也是社会进步和成熟的风向标。我们期待着,带薪休假50%的落实率在监察和严格执行下,逐渐提高,最终接近于100%。

  文/姜春康
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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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06:59:54 | 查看全部

靠什么破解带薪休假不敢休

启木

有人担心影响前途不敢休,有人害怕影响收入不愿休,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然而,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人民日报》)

点评:如果抛开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落实率只会更低。带薪休假落实难,表面看是员工患得患失,实则是职工权利弱势,而带薪休假执法力度不足。既然带薪休假还只是纸面上的权利,强制统一休假就难免还有市场,这就是恢复五一黄金周呼声如此之高的原因所在。

近日,有海珠市民发现区内东晓南路晓港湾段等有部分绿化带植物被全部清除,铺设了水泥地砖,原因是桥底光照不足,植物绿化难生长。空地会不会成为流浪汉聚集地?有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桥底设立了防护网,下一步将联同区城管局、民政部门在此区域建设环卫工房,进行后续管理。(《新快报》)

点评:桥底绿化,原本就有驱逐流浪人员的考虑,现在终于明白桥底绿化违背科学规律,虽然换上水泥地砖,却仍不忘如何对付流浪人员。前有桥底立锥,后有定时喷水,现在又来了防护网,为对付露宿者,为了某种面子,某些管理者不顾城市形象,不惜铺张浪费,值吗?


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通知,全国各高铁站即日起将不再向乘坐动车组列车的旅客提供免费矿泉水。铁路相关人士表示,此前赠送矿泉水是铁路运输企业的服务措施,相关费用不包含在票价内。(《新闻晨报》)

点评:一家快餐店取消免费赠饮,不会有任何争议,因为市场的归市场。但铁路免费赠水不同,不仅因为铁路是公益事业,且铁路总公司亏损多年,财政为其债务兜底,“免费赠水”的成本无论摊到乘客身上还是财政埋单,都不是单纯的市场行为。

(原标题:靠什么破解带薪休假不敢休)
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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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07:01:36 | 查看全部

带薪休假不能“望梅止喝”

  最近,北京宣布将对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实施监察。在北京一家国有事业单位工作的陈女士很兴奋:“太好了!真希望政府这么一查,我们就可以带薪休假了!”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然而,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人民日报7月27日)

  “带薪休假,你休了吗?”成为网友热议话题。带薪年休假制度之所以受到关注,在于它与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但带薪年休假制度实行七八年了,却遭遇了落实难问题,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从职工本人来讲,有人担心影响前途不敢休,有人害怕影响收入不愿休;从用工单位来讲,也存在怕影响单位正常运行、增加成本而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问题。

  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从顶层设计,保障职工休假权利的一项好政策,受到职工的欢迎,人们“不敢休”、“不愿休”,而不是“不想休”。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人们每天奔波忙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朝九晚五”、“两点一线”几乎成为全部,因此更希望留一段属于自己的时间,放松身心。马云有一句话叫“认真生活,快乐工作”,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希望利用假期出游,“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忙碌紧张的生活节奏,小长假到处拥挤的人流,渐渐无法满足人们放松身心的愿望。想休假并非“消极怠工”和“不思进取”,其实合理休假更是为下一站努力工作的“充电”。

  落实年休假制度,是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是给职工的最好“福利”。把美好的愿望变成现实,解决“望梅止渴”问题,需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北京对带薪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实施监察,体现了政府部门维护职工休假权利的主动作为,希望监察工作不是一阵风,形成常态机制才能促进制度落地执行,让职工可以理直气壮地依法休假、安心休假。

  (原标题:带薪休假不能“望梅止喝”)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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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07:02:34 | 查看全部

带薪休假,领导要带头休

 我国法律对带薪休假制度的保障是不缺位的。我国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权利的法律渊源是: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第45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我国劳动者带薪年休假权利的行使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为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9月18日颁布施行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自此,我国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形成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四位一体”的法律保障格局。
  然而,法律的护佑并未使带薪休假得到普遍落实,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仍然只是“看起来很美”。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且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一些民营企业落实起来相对较差。相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逐利性、职工的弱势地位,以及监管的缺失、违法的低成本甚至零成本,都是导致带薪休假难落实的重要原因。
  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各行各业面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压力,有必要给劳动者更多的休闲时间,以涵养人才的创造力。从全社会来看,更多的休息可以提升国民健康水平,提高公民幸福指数,刺激假日经济,拉动消费内需,降低公共卫生医疗支出,保证高质量的劳动力供给。经济新常态已经对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形成倒逼机制。
  要解放思想、鼓励开创。面对阻碍,现实之策应是不等不靠,推动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先行一步。特别是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带薪休假的重要意义,带头执行,这绝不是“先天下之乐而乐”,更不是缺乏老黄牛精神。如此才能使下属消除“领导不休不敢休”“不好意思休”的畏难情绪。
  要鼓励各地各单位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凡是有利于带薪休假的,都应宽容待之,不必加以限定或干预。如有的城市划定了相对的休假时段,由职工与单位协商休假。
  要完善立法、加强普法、强化执法监督。在全国范围出台落实带薪休假的相关细则,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的力度,提高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严格追究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人大、政府、政协还应加强执法检查、督办和建议的力度,增强贯彻落实的强制性。
  要注重发挥工会的作用。上级工会组织要在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完善工会组织体系的同时,注重教育引导基层工会成员敢于履职、善于履职,为职工谋取合法的“休假权”。
  以往经验证明,民众权益的增加,在社会进步的大背景下,还需自身的争取。获得带薪休假的权利,少不了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和奋斗。小伙伴们,从我做起,别错过今年“说走就走的旅行”。 (彭东昱)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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