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成了患儿
喜事反成忧事
2013年8月22日,对刘君来讲,本是高兴日子——妻子怀胎十月,即将分娩。
然而,他这一天,比一年还长。
这天凌晨,妻子入住临朐县人民医院,在产二科待产,试产20多个小时,均未成功。“妻子待产期间,因疼痛剧烈,体力不支,曾向医生提出剖宫产要求。”刘君说,医生检查后却说适合顺产。
当晚22时15分,妻子终于产下一名男婴。“医院告诉我婴儿有窒息现象,经过实施复苏抢救,已经没事。”刘君说,这时候,医护人员嘱咐家属,把婴儿抱到新生儿科病房。
据刘君回忆,新生儿科的医生在接收婴儿时,便告知家属,婴儿病情比较严重,医院没有条件抢救和治疗,必须转到上级医院。23日凌晨,潍坊市妇幼保健院的救护车接走患儿。
“长时间试产失败,羊水出现污染,胎儿窒息严重,虽然抢救过来,但是造成脑瘫。”刘君伤心地说,“胎儿在母亲肚子里好好的,产检定期做,很健康。”
转院之后,为配合治疗,刘君曾向临朐县人民医院索要病历,但是院方以“病历未整理好”为由拒绝,再三索要依然未果。数天之后,刘君向临朐县卫计局致电投诉,在县卫计局的干预下,病历才得以封存。“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刘君查过相关规定,认为病历未整理好不应成为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