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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 或可享受两年财政补助

发表于 2015-8-3 23:06:2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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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8月3日19时讯(实习记者 王奕懿)在重庆做电子商务,可以享受税费优惠。今(3)日,重庆市中小企业局等4部门召开落实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新办的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鼓励类行业的中小企业,或可获两年财政补助,包括补贴40%企业所得税、100%营业税和25%增值税。
  上半年新增鼓励类行业小微企业2.7万户 4部门出台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据市中小企业局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重庆中小微企业已累计达到53.7万户,新增小微企业5.5万户。其中,从事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领域的鼓励类行业的小微企业,占比达一半,约2.7万户。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特别是鼓励类行业的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往往面临资金方面的压力。
  为鼓励创新创业,推动这类中小企业发展,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4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实施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有关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并开发了专门的财政扶持管理系统、APP手机客户端等,方便企业快捷申请。
  符合条件者可享三类税负减免 需在注册次年的3月底前申报
  据悉,政策针对的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的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企业可享受两年财政补贴。
  具体怎么算?市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称,补贴包括40%的企业所得税、100%的营业税和25%的增值税。至于哪些行业属于鼓励类中小企业,由各区县界定。
  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中小企业,可于工商登记注册的次年3月底前(2015年延长至8月31日),向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上年度财政补贴。各区县财政部门将依据补贴分户汇总表,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款项拨付至企业。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时间安排,10月下旬,各区县应基本完成对2014年企业申报、审核及补贴拨付工作。11月,市中小企业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督查调研,跟踪了解各区县政策落实情况,并开展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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