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创新了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的产生路径
2005年,长春市朝阳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型非公企业职业化工会主席”,在报上看到这条不足200字的招聘消息时,当了18年代课教师的张玉晶,格外兴奋:此举打破了以往工会主席由企业内部产生的做法,在中国工会创新史上是一项勇敢的探索!
没错,这次招聘,是吉林省总工会实行“工会主席职业化”的试点,旨在破解工会系统面临的一个普遍难题——非公企业建会难,即使已建会,工会主席也不愿或不敢为职工维权。
2005年初,吉林省总曾对小型非公企业做过一项调查,结果很不乐观:有42.6%的企业,工会主席由雇主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担任,被职工称为“御用工会”;有12.15%的企业,工会主席与老板沾亲带故,被职工称为“裙带工会”;还有部分企业,工会主席虽由普通会员担任,但因与企业有直接劳动关系,工作起来腰杆不硬,被职工称为“牌子工会”。
“御用工会”、“裙带工会”、“牌子工会”,说白了,都是“壳子工会”。为从根本上破除非公企业工会“空心化”和“虚化”问题,吉林省总工会决定建立小型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主席人选,应聘者通过笔试、面试后,经过两个月的试用期考核,最后经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正式走马上任,即首批“职业化工会主席”。
职业化工会主席,不端非公企业老板的饭碗,工资由省财政和省总工会承担2/3,市州、县市两级财政承担剩下的1/3,并负责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职业化工会主席的工作内容,包括推动辖区内的非公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推动“党工共建”,开展工会各项活动,全面履行工会职能,为职工维权,为企业服务等。他们由街道总工会直接领导,区总工会负责业务指导,市总工会负责对该群体进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与动态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