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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总“三项制度”规范职工维权律师顾问团工作

发表于 2015-8-8 10:03:5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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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工会法律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构建帮扶服务职工的长效机制,泰兴市总工会制定“三项制度”规范职工维权律师顾问团工作。

  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为加强工会与法律援助机构的沟通协调,方便工作,市总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负责部门工作及与法律援助机构的联系,协调相关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跟进工作进展,尽快处理问题。

  二是建立工作制度。结合工会的职能和特点,规定职工维权律师顾问团的职责、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工作程序,规范相关工作制度,完善了便民服务设施。

  三是建立双向监督制度。职工维权律师顾问团定期不定期对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劳动法律监督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不同形式对基层进行指导监督。同时,注重发挥受援人的监督作用,公布监督电话,定期征询意见,回访受援人,确保为受援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泰兴市总职工维权律师顾问团成立一年来,共参与接待上访职工300多人,处理各类热点、难点案件50余起,法律援助困难职工40多名,配合市总监督检查企业100余家。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化解劳资纠纷作出了积极而重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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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8 20:19:01 | 查看全部
欢迎各位老师支持!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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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3 15:06:58 | 查看全部
感谢分享,问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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