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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执法者比黑社会更黑!只有打掉黑执法才能真正打掉黑社会!

发表于 2009-8-25 12:40:1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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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语惊坛  城管  改革  重庆  薄熙来  打黑  国企  合法权益  举报  村支书  

  北京城管试点改革职能:不再抄摊改盯机关官员
   
  那里的城管被“市长直辖”,这里的城管成“御史巡查”,这也百里不同俗?
               ——[ 李家小东 ]

  城管由市长直管,抄摊变盯官,地位随市长水涨船高?
               ——[ 普世价值骗小左 ]

  不知城管盯机关干部,会不会用武力?
               ——[ 大失落者 ]

  城管“立地成佛”,小贩“四面楚歌”。
               ——[ 一二三五 ]

  瞎折腾,城管成了万金油?
               ——[ 不懂外语 ]

  莫要以为城管是什么好“偏方”,可以用来病急乱投医
               —— [ 孙亚非 ]

  城管把烫手山芋扔给属地政府部门,自己也离城市“盲肠”的日子不远了。
               ——[ 一二三五 ]

  不行不行,同一家人,吃一家饭,说一家话,何足以论监督?
               ——[ 壮丽江山 ]

  这样的“改革”,只会越改越乱。
               ——[ 杨再昌 ]

  城管要是能拿出对待小贩时的杀气来对待被督官员,则民之幸甚!国之幸甚!
               ——[ 李家小东 ]

  如果城管不转变思想,脑子里老是想着管,而不是服务,一切还会是老样的。
               ——[ 余青山2 ]

  纪检“查”官员,城管“盯”官员…,都不如“群众监督”作用大。
               ——[ 草民晋岩 ]


  重庆打黑挖出黑链 高利贷达当地财政收入1/3

  天理回家睡觉了、公平潜水看海底世界去了、公正在天涯边苦苦挣扎、法律被收进珍藏管严加看护;义愤在网络回响不停。  
               ——[ 疏灵之子 ]

  黑帮之“强”,百姓之“汗”,恐怖电影,现实再现!
               ——[ 匆匆自由人 ]

  如果薄熙来到全国任职一圈的话,中国得垮掉多少黑帮啊?
               ——[ 阿梁200509 ]

  “黑老大”有多强,取决于其生长的“土壤”有多“肥沃”!  
               ——[ 看相算命 ]

  “打黑”挖出多条黑色产业链,能否挖出一个个红色保护伞?!
               ——[ 韩迁友 ]

  黑执法者比黑社会更黑!只有打掉黑执法才能真正打掉黑社会!
               ——[ mc5566 ]

  腐败是黑社会发生和成长的土壤,清除不了官员腐败打黑难打尽!
               ——[ op700121 ]

  薄熙来打造平安重庆,谁来打造平安中国?
               ——[ 许远国06 ]

  这场轰轰烈烈的近乎完美的扫黑战争只能始于渝城而终于渝城。 
               ——[ 钉子汤 ]

  一个个官场红色保护伞不除,一条条黑帮黑色产业链还会东山再起!
               ——[ 韩迁友 ]


  河南8农民举报村支书被“示众”判刑 上诉又罪加一等

  一个村支书就能如此鱼肉百姓,那些权比村支书大的人又会怎做呢?百姓还有没有活路?
               ——[ 余青山2 ]

  村官不大,村官的保护伞大,利益相通,法为权用,这样的执法,你让百姓怎样不上访?
               ——[ 大失落者]

  执法者违法比所谓的“诽谤”更具有危险性!
               ——[ lup ]

  村官被举报,组织给说法;村民利益被侵犯,谁给说法?
               ——[ v三人行v ]

  村支书成村霸,企业家成黑老大,官员成保护伞,百姓的利益谁来管?!
               ——[ 韩迁友 ]


  国企改制重组关闭破产 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改革改制贵在改出活力,若把职工的利益都改没了,改革改制还有什么意义?!
               ——[ 韩迁友 ]


  一语惊坛往期回顾

将外资引进水企,到底是民生的需求还是官员政绩的需要?!  中央不亮剑,黄松有也许还在台上给别人亮剑呢!  "黑老大"有光环笼罩,官员渎职有领导说情,普通百姓只有裸奔了!  专家少点抄袭,学校少点市场,教育提高点质量,教师提高点素质,比改什么都强!  代表可以“内定”,听证可以“作秀”,如此忽悠,是祸是福?  发黄段子拘留10日,公款吃喝,拘留5日,可以吗?  市长直辖的城管成了“御林军”,老百姓就更惹不起他们了   鲁迅的作品,读了会精神分裂,不读又神经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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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12:57:56 | 查看全部

央视大楼  商业用楼  打黑行动

建议新央视大楼改名作普通商业用楼,央视大楼另建

本帖子建议新的央视大楼不要启用,原来央视就有大楼,可以暂用。而可以另建新的央视大楼。

原央视大楼的设计者库哈斯,并不是一开始就提出了生殖器理念的,他没有说,而是等建成之后再说,这属于不尊重工程的甲方的行为,应当对之起诉及索赔。

因为,任何一个建筑工程,也都分甲方和乙方,乙方应当全力按照甲方的要求来进行设计,应当尊重甲方的一般文化传统。

打个比方吧,如果我请了一个当地的著名的装修设计师来装修我的家庭,而他一开始就有侮辱我的故意,把设计搞得奇形怪状,然后在建成之后,他到处声称他的设计理念是一种动物,叫草泥马,那么我当然可以提出抗议并要求他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也就是说,中国一方的代表甲方的人,是不是一开始也就认同了中国政府官办的央视大楼,应当有生殖崇拜的理念?一开始就知道这件事情?还是事后才知道?对方有没有侮辱中国政府,侮辱中国人民的故意?如果一开始就不知道,那么就有理由向对方索赔,甚至根据侮辱罪逮捕对方。

尤其是,央视并不是一个企业,也不是私人所有,而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产,设计成什么样,一开始就应当尊重中国人民的意愿。例如,大陆送给台湾省的一对熊猫,一开始就征求全国人民的意愿,后来在几亿张选票的选举下,通过了“团团”和“圆圆”这两个名字。虽然有的人认为这两个名字俗气,但是,这确实是全中国人民的自由的选择,当然应当尊重。

央视大楼好象一直在出问题,不知道这件事情是由谁负责的,要不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设计成这样,后来又失火,总之就是乱七八糟的样子。近期暴露的一些腐败都是部属机构的腐败,是不是应当在中央主导下来一场打黑行动?逮捕它几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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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15:02:10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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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15:48:22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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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9 11:45:15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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