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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将电梯“咬人”赔偿纠纷纳入法援范围

发表于 2015-8-12 11:04:5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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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电梯“咬人”事故连发,如何维权成为社会关注热点,江苏省金湖县司法局日前决定:将电梯受害者赔偿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该局为事故受害者开启申请无障碍通道,建立“一免三优”机制。即:免经济审查;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定。同时对重大伤亡事故采取“先援助、后审批”。
  以上举措不仅从人文关怀角度,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而且能及时的依法化解事故赔偿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同时对电梯运行商等部门传递压力,在谋求经济效益时,要有安全意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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