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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3 14: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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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4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有关情况》通知中列举了传销的“八大罪状”;4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直销进入了严冬。
1998年6月18日,国家三部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内贸易部)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经营”并批准了安利、雅芳、玫琳凯、南方李锦记等10家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2000年8月13日和2001年10月31日又分别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继续打击非法传销企业的活动。值得指出的是,在禁止传销经营活动期间,传销公司的活动并没有实质性停止,包括安利这样的企业,一段时间只是表面上停止了招收营业代表的工作,但仍然在进行讲课、培训、吸收人员,并变相采取挂靠上线领取奖金的对策发展团队。与此同时,国内大多数传销企业或销声匿迹或转入地下成为非法经营企业。2002年4月1日国家再次发布《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对转型企业中雇佣推销人员的方式、报酬、合同订立、培训规模等具体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由于中国的国情特殊,直销在进入中国开始,就伴随着与利用直销模式进行非法活动的金字塔、老鼠会诈骗组织的斗争而演绎了复杂的画卷。从而经历了兴起—混乱—失控—整顿阶段(1990年-1998年4月),然后进入转型期(1998年7月),直到2005年底两个条例的出台,在2006年进入了创新中国直销的元年。《直销管理条例》于2006年正式实施,《直销管理条例》及其后一系列配套制度的出台,使得整个直销市场的监管形成了体系。在市场准入方面,国家工商总局与商务部建立了审批沟通机制。目前,经批准的直销企业有22家,其中雅芳、安利、如新、宁波三生、宝健、新时代、富迪、金士力佳友、南京中脉、欧瑞莲、广东康力、康宝莱、完美、南方李锦记、玫琳凯、北京罗麦、广东太阳神、美乐家、天津尚赫等19家已通过服务网点核查,被获准可开展直销经营活动。
历史的车轮载着直销业驶入了21世纪的新时空,驶入了互联网连接起来的地球村。世界日益变小了,人与人之间更加亲近——仿佛回归到了直销发源时的史前部落时代。不同的是,直销人再也不用爬山涉水,经风沐雨,历尽艰辛,相反,互联网为直销业赢得了更加广泛的顾客群体,成为直销业名副其实的催化剂。世界各国一如既往严禁非法传销,保护支持直销业的健康发展。诚信合法的直销方式获得了广泛认可。直销的魅力没有因岁月之河的冲刷而黯淡下去,反而更加光彩照人。愈来愈多的人向往直销,选择直销,乃至将直销作为终身事业。
但是回顾历史和现状,除了形式和现象,对于什么是现代直销的本质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从而导致无论是直销商还是直销企业,还是乱象环生。直销的实质就是产品销售的一种,其基本区别就是三点:一是分配制度不同,其他销售是企业、经销商、销售员三者之间,就如何分配利润有一个不断博弈的过程,基本上是一年一变,特别是随时可以改变,而直销则简单化为企业与销售员二者,共同遵守统一的分配制度,并且长期不变,这样降低了企业的风险,能让企业从风险极大的销售中解脱,专注于产品的创新,另一方面能保证对任何销售员的公正、公平,极大减少了销售中的内耗,能更专注于营销;二是需要有产品重复消费,这是直销存在的核心,没有产品重复消费这一前提,运用直销模式则终将成为害人利器;三是产品的消费需要个性化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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