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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 (中海油行业)中海油“自说自话”法律监管不该沉默

发表于 2009-8-27 14:02:1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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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披露,美国控制组件公司在全球行贿,行贿名单中有6家中国公司,包括中石油和中海油。中海油近日发表声明否认员工收受贿赂。而中石油及其他几家中国公司尚未就此做出回应。(8月16日《新京报》)

  中海油总公司已声明,公司的内部调查已结束,“结果显示没有员工收受贿赂”。这是一个几乎可以预见的声明。由于商业贿赂事实一旦成立,就会导致中海油的企业形象受损,乃至牵连到资本市场的风吹草动,掩盖几乎成为基于经济人理性的第一反应。而且,员工收受贿赂绝非局限于个体犯罪现象,由于收受贿赂的员工,往往是掌握相当权力资源者——否则也就因缺乏利用价值而失去“受贿资格”,而权力拥有者作出的决策程序,往往要经历复杂的审批链条,也就可能造成链条上所有环节的相关当事人存在受贿嫌疑,或者至少是不作为及管理失当嫌疑。“拔出萝卜带出泥”的集体威胁,容易造成一个相对封闭的利益共同体,为了保护各自利益而形成攻守同盟,这已经在以往许多行贿腐败窝案中曝光,自然也令人对中海油“无人受贿”的声明充满疑虑。

  美国司法部的披露恐非空穴来风,相对严格审慎的调查取证,以及美国控制组件公司在强大法律威慑力下有可能主动招供,都已形成有力的实证呈现,仅凭中海油自证清白的“无人受贿”难以信服。裁判球员一体的角色混沌,利益回避制的形同虚设,都让哪怕为真的中海油“无人受贿”缺乏基本公信力支撑。为中海油声名而计,为牵涉中石油和中海油等国有特大企业的国家利益而计,为公众知情权与社会监督权而计,肩负法律监管职责的执法部门不该沉默,而应迅速跟进。

  正如法律工作者指出,企业内部的纪检部门、国资委的纪检部门、北京当地的检察院都可进行调查——这等于将相关职能机构的权责清晰化,不可再以惯用的多头管理搪塞。民众吁求及舆论报道“倒逼”执法部门,实在是执法防线缺位而引发的吊诡现象。如果说,长期的企业内部制约软弱,容易造成管理者一权独大、接受商业贿赂无所顾忌,外围法律监管因为信息不对称难以有效运转。那么,在美国司法部“举报”包括中石油和中海油在内的6家中国公司之际,有关部门至少不该像对待普通举报人那样随意打发,不该对动辄关系数亿甚至更多的国有资产流失、以及更深远的中国商业环境恶化冷漠以待,不能让王石所称的“最难的是不行贿”成为显性的潜规则,而必须以执法必严的实际行动,给公众一个基本交代、给所负职责一个履行承诺,给包括中石油和中海油在内的所有国内外投资者、股东一个底线保障。

  中海油“自说自话”本非法治社会应有之举,但类似现象却已成常态。法律作为维护商业规则正常运行的最后防线,一旦被架空则违法收益高涨,等于给包括中国企业及国外企业明示——行贿受贿的腐败逻辑,将成为在当前语境下牟取超额利润的路径依赖,并且是不受制约的灰色盛宴。单单一个力拓,据说就让中国经济付出7000亿的沉重学费,如果任由一起又一起商业贿赂案于法律沉默中无疾而终,我们还要付出多少代价,来保证中国经济的基础与本源不被侵蚀殆尽?

  中海油“自说自话”是继续还是终止,所有关心中国经济、法制健康发展的人正拭目以待,法律监管部门最终面临着自身守法与否的公共拷问。

    来源: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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