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企业赔付了辞职员工每人1.5万元“私了”,其劳动关系如何确立,劳动合同究竟该不该签订,仲裁机构并没有给出一个说法——
“互联网+”,会成为无劳动合同“灾区”吗?
专家认为,如不承认“+”的内容包含企业责任,让员工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
提到“互联网+”,都市人应该不陌生,上门清洗家电、做饭、美甲、出行……用户只需要手指轻轻一点,服务就能来到自己身边。当前,人们的衣食住行都在经历着“互联网+”的改造和淬炼。
《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专业人士获悉,所谓“互联网+”,即互联网“+”传统行业,也就是说一些传统行业在互联网方式转变下有了新型经营模式。
在“互联网+”企业服务带来便捷的同时,“赵亮”们的劳动问题随之而来,作为服务企业,“赵亮”们显然是其企业的核心人力资源。那么,他们是否是“互联网+”企业的雇员,尤其是一些企业对他们采取了打卡考核管理制度,按月发放薪酬等等管理措施后,已经几乎满足劳动关系认定的条件。
另外,他们显然不是“暂时性、辅助性、临时性”的“三性”劳务派遣岗位,既然如此,那是不是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
记者在京走访调查多家“互联网+”公司发现,尽管不同类型、不同定位,对劳动者管理方式各有不同,但几乎无一例外的是,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